辽宁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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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举办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项目
篮球(男子、女子)
足球(男子)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报考条件。
(二)我校不招收具有以下情况的运动员:
1.曾为或当前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的运动员;
2.篮球项目: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3.足球项目: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专业运动员。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4.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5.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三、文化课资格与运动员等级对照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资格分类:A类(文化课单独考试)、B类(高考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和C类(高考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招生计划(以省计划部门批准为准)
1.篮球(男子)
后卫0-3人、前锋0-3人、中锋0-3人,总数不超过5人,计划如下:
2.篮球(女子)
后卫0-3人、前锋0-3人、中锋0-3人,总数不超过5人,计划如下:
3.足球(男子)
非守门员0-10人,守门员0-1人,总数不超过11人,如下:
4.考生只能报考1个位置。
5.A类(文化课单独考试)计划确定时优先。
6.足球项目守门员计划A类、B类优先确定。
(二)招生范围:全国各省(区、市)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12:00。
(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即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12: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相应材料复印件按报名系统要求邮寄至我校,主要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高考报名表(含14位高考考生号)。
3.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原件或高中毕业证书,由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文件)。
4.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5.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网址: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
6.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项目的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及包含队伍名称信息和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
7.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辽宁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8.《辽宁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登记表》(模板见附件二)
9.《辽宁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三)
10.本人为主力上场队员的证明(模板见附件四)。
(三)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须真实、详尽、完整、清晰,上传的申请表版本号和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相关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2.考生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录取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校对报名考生完成初审后公布通过初审考生名单。未通过报名初审的篮球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未通过报名初审的足球考生不具备我校报考录取资格。
六、测试安排
(一)篮球
1.测试时间、地点
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2.报到审核
考生按通知报到处报到,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测试内容
助跑摸高、往返运球投篮、一分钟投篮、分组教学比赛(视疫情情况做相应调整),分值及标准见附件。一分钟投篮测试2次,投篮个数以较多次计入成绩,技术评分以第一次计入成绩;往返运球投篮测试2次,完成时间以较短次计入成绩,技术评分以第一次计入成绩。
4.测试成绩构成
篮球项目测试成绩=专业测试+超高运动员加分,其中超高运动员加分为男篮队员身高2.00米、女篮队员身高1.86米以上的队员(以报到现场测量为准),每超过1厘米加1分。
5.测试方式
现场测试。考生按照考试指令依次完成测试。
(二)足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要求,报考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测试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信息。
1.资格审核:考生需按照我校要求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未按照我校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报名参加全国高水平运动队足球项目全国专业统测时,需填报“辽宁大学”院校志愿,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学校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传考生信息,后期不具备报考、录取资格。
2.专项测试:须按相关规定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项全国统测,学校不再组织专项测试。
七、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一)计划确定、文化课资格确定及合格证发放
1.计划确定。优先确定A类计划,再依次确定B类、C类计划。即:首先将所有报考A类的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考生的测试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排序,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生所报位置依次确定各位置招生计划数;再将所有报考B类、C类的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考生的测试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排序,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生所报位置依次确定各位置招生计划数。
2.成绩最低要求。享受A类资格运动员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享受B类资格、C类资格运动员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
3.合格证发放。A类的计划数和合格证发放数比例为1:1;B类、C类的合格证发放数不超此位置已确定的招生计划数的2倍。
被确定测试合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公示确认合格。
(二)文化课要求说明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要求:
1.获得A类资格的考生,须参加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测),且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
2.获得B类资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3.获得C类资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述关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说明与此相同。
(三)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课达到所在省份报考要求且达到我校相应要求后,分运动等级,根据位置对应计划,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计划确定、文化课资格确定、合格证发放及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时,分项成绩高者优先,篮球项目参考顺序为:(1)分组教学比赛;(2)一分钟投篮成绩。足球项目参考顺序为:(1)实战能力;(2)专项技术。
八、专业范围及文化课成绩要求
(一)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可报考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
(二)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根据拟报考专业在生源省的招生计划及文理科类型情况进行填报,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时还须符合我校对应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九、高水平运动队管理
运动队学生入学后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学校将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学校在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十、监督与复查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测试时为每名考生拍照备查,届时请主动配合。
(二)篮球校内测试时全程录像,足球测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执行。
(三)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需本人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含测试往返考点途中及测试期间),报到时出示保险单原件。
(四)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学校地址
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邮政编码110136)。
(六)联系电话
体育教研部:024-62202170
学生工作处:024-62202299
(七)举报电话
监察处:024-62204831
(八)查询网站
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lnu.edu.cn,资格确认须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十二、防疫要求
视疫情情况,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要求为准。
十三、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一:辽宁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考生须知
附件二:辽宁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登记表
附件三:辽宁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承诺书
附件四:主力上场队员证明
附件五:辽宁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篮球测试项目及方法
附件【附件一:辽宁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考生须知.pdf】
【附件二:辽宁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