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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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引领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和竞赛发展,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需要,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队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男子篮球招收0-5人,其中后卫0-2人、前锋0-2人、中锋0-1人。
2.田径招收0-30人,其中男子0-15人、女子0-15人。运动小项为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注: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计划5月初公布。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未进行过运动员注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生源省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和志愿填报。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上传材料工作均在网上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网上报名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扫描内容须清晰可辨)。扫描文件不符合要求或上传资料不全而影响资格审查的,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名。网上报名及上传材料截止至2月19日12:00。
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报考田径项目的运动小项须完全对应)。等级证书须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look/look.html)进行查验。请考生报名前登录该系统查验证书。证书在系统上未能通过查验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证书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对等级证书无法在查询系统查验且无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的报名材料,学校将不予审核。
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综合考虑考生报考情况、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等对考生进行初审,3月10日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初审合格考生须认真阅读东北大学招生网另行发布的关于考试确认等工作安排,并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者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到及测试安排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准考证。办理报到手续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比赛秩序册原件和成绩册原件(报考男子篮球项目的考生需提供《男子篮球主力上场队员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为主力上场队员的比赛视频等材料)。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原件、不符合防疫要求或未在指定时间及地点报到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报到、测试的具体安排及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东北大学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注: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学校将视情况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对药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测试成绩。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确定候选考生
学校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各项目(位置)招生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等情况择优确定候选考生名单,并对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提出“一本线”“二本线”“二本线65%”和“文化单独考试”的相应录取要求。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和合并本科批次省份,文化课分数线参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候选考生名单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
六、文化单独考试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获得“文化单独考试”录取要求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文化课考试统考报名及缴费,并按时参加文化课考试。我校在成绩公布后划定文化单独考试合格线。其他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
七、录取政策
高水平运动队候选考生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凡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统一专业测试并获得通过。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或文化单独考试合格)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候选考生,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计划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为止。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八、填报志愿和录取
1.候选考生应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因考生未在生源省填报志愿导致无法投档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在高考成绩及控制分数线公布后3日内按我校招办的要求,将高考考生号、高考文化课成绩、填报专业等信息告知我校,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2.文史类、体育文考生只能报考我校文史类和体育文专业,理工类、体育理考生只能报考我校理工类和体育理专业。考生填报专业的范围为:享受一本线录取政策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以外的专业(类);享受二本线录取政策的考生,可填报工商管理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体育部、文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业(类);享受二本线65%和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政策的考生,可填报工商管理学院、体育部、文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业(类)。如遇学校院系、专业调整,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和重庆等14省市考生报考专业不受文理科类的限制,但考生的选考科目应满足我校公布的对应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3.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志愿,综合考虑考生的个性特长和学习能力,结合各专业录取情况安排录取专业(类)。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分流。
4.获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的学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训练、活动,并承担相关比赛任务。入校后,运动队训练比赛将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学校将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http://www.pe.neu.edu.cn),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九、相关说明
1.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涉嫌替考、冒名顶替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十、监督机制
东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申诉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对考生和推荐学校弄虚作假、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传真:024-23891272
招生网址:http://zs.neu.edu.cn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十二、其他
考生应密切关注东北大学招生网,及时获取招生动态及最新信息。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简章,届时将发布公告。
十三、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则执行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