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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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
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新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9年计划招收田径项目30人,具体如下:
⒈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及国际健将(含)以上证书 6 人。
招生项目:
女子:100 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100 米
男子:110 米栏、400 米
⒉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参加2019 年统考高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市二本录取分数线 65%的 9 人;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参加 2019年统考达并到考生所在省、市二本录取分数线的 15 人。
招生项目:
女子:跳高、跳远、三级跳远、1500 米、100 米栏、400 米栏
男子:100 米、200 米、800 米、110 米栏、400 米栏
八、选拔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㈠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
㈡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
㈢所报项目满足下列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
九、选拔方式
㈠专业测试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测试采取市统测和我校校测相结合的组织方式。
⒈统测
根据上海市统一安排,2019年报名田径项目的上海生源考生须参加市统测。考生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基础材料审核认定后,考生参加市统测。
参加市统测的上海生源考生须取得合格成绩。市统测项目未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市统测成绩合格考生名单,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示为准。
外省市考生必须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由其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未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⒉校测
田径项目由我校组织校考。
报名办法:
考生须在2019年3月3日前登陆“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shou.edu.cn/)完成报名。报名材料须在2019年3月6日前(以邮戳寄达时间为准)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需寄送材料如下:
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2,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上海海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需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材料3,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运动员资料扫描件;
材料4,获奖证书复印件、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比赛成绩册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材料5,学校或运动队推荐书原件(内容必须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运动项目、学校所在学校、运动等级、获奖比赛名称、比赛时间等信息)。
邮寄材料说明:
寄送方式:通过邮局寄送的邮政特快专递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学生事务中心201室
收件人: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00607
邮编:201306
请在快递封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学生学习情况、运动水平和运动队建设需要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初审合格名单于2019年3月8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自行查看。
⑵测试
①报到时间: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13:00-15:00
②报到地点:上海海洋大学体育馆(沪城环路999号)
③报到要求: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提交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④测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
⑤测试地点:上海海洋大学东体育场
校测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校测全程录音录像。
㈡文化测试
⒈文化课考试
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⒉统一高考
未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参加6月份统一高考。
十、录取规则
㈠我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给予优惠录取政策,并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
㈡获得优惠政策并通过公示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或统一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⒈文化课单招: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⒉二本线65%政策: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予以录取
⒊二本线政策: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㈢考生必须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由其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
㈣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三级”公示及审核,无异议后方能录取。
㈤如各省份对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有其他要求的,按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 [2000] 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我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6190029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www.shou.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zsjy.shou.edu.cn/
体育部官网: http://tyb.shou.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61900607、61900608、61900909
体育部咨询电话:61900668
十六、其他须知
㈠招生专业为行政管理专业。
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填报我校志愿。
㈢学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因考生提供的材料错误、失真、缺失而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㈣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同时享受应有权利。
㈤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校测成绩、测试合格公示名单在“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shou.edu.cn/)查询。
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严格按教育部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本章程由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