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8年03月07日 来源:山东师范大学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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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知精神,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1、高水平运动员招收项目:田径、排球(女)、乒乓球、健美操、足球(男)。

2、面向全国招生总计划70人,其中田径25人、排球(女)6人、乒乓球12人、健美操16人,足球(男)11人。

项目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一级及以上)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备注
田径 3 6 16 包含运动项目为短跑、跨栏、中长跑、跳跃、投掷,以上项目男女均可。根据报考生源情况、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各项目拟录取计划,按校测成绩确定合格名单。
排球(女) 4(主攻2人,副攻1人,自由人1人) 2(自由人1人,二传1人) 0 根据场上位置,按校测成绩确定合格名单。
乒乓球 3(男1人,女2人) 4(男3人,女1人) 5 按校测名次成绩确定合格名单。
健美操 2(男2人) 5 9 按校测成绩确定合格名单。
足球(男) 2 4 5 按校测成绩确定合格名单。
合计: 14 21 35  

注: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本科控制线为准。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山东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14号)和生源省份相关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要求的报名条件。

2、参加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所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等级证书一致;考生运动等级和项目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查询数据为准。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三、报考程序

1、考生于3月7日-3月20日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zsb.sdnu.edu.cn/bm/login.aspx)

2、相关报名材料

(1)考生登录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或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4)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

(5)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6)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需准备所报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比赛成绩册复印件。

注: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高考报名表须在报到时查验原件。

3、考生使用特快专递将以上报名材料于3月22日前邮寄至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快递封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250014,联系电话0531-86182202、0531-86180769)

4、现场确认:3月30日 9:00-17:00

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

考生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证件的原件,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材料不实者取消考试资格。现场报到审核,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专项测试准考证等。

5、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3月31日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的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测、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内容

(一)专项测试

1、田径

考核田径各专项(依据国家田径最新等级标准)。

2、乒乓球

分两个组别分别进行比赛:单考组和统考组;其中一级(含)以上运动级别考生可选择报考任一组别进行专项测试,但不得兼报,二级运动员只可选择统考组。

3、健美操

基本素质40分,成套60分。

①基本身体形态(5分)

相貌较好,体型健美,身高体重比例合理,身体无明显疤痕。

②专项素质(15分)

三面叉 (5分)

站立体前屈 (5分)

屈体分腿跳(男子连续完成10个,每两个1分

女子连续完成5个,每个1分,共5分)

③专项难度(20分)

按执行规则中的最低完成标准,及身体姿态的扣分

A类难度(5分)

男:托马斯180成俯撑或成文森

女:提臀起转体180成俯撑

B类难度(5分)

组合支撑(直角支撑和分腿支撑组合)转体720

C类难度(5分)

男:屈体跳转360成俯撑

女:屈体分腿跳转体180成俯撑

D类难度(5分)

单足转体720接垂地劈腿或双伊柳辛接垂劈

④成套(60分)

成套要素1 过渡与连接合理(10分)

成套要素2 操化动作规范性(10分)

成套要素3 场地运用合理性(10分)

成套要素4 音乐与动作合拍情况(10分)

成套要素5 完成成套动作的体能情况(10分)

成套要素6 成套动作给人留下的印象(10分)

4、排球(女)

基本素质40分,分组比赛60分。

①基本素质

摸高测试(10分)

各位置测试内容:

主攻:扣一般球和调整球(30分)

副攻:扣各种快球及战术球(30分)

接应:扣二号位球及前交叉球(30分)

②分组比赛(60分)

5、足球(男)

项目一:5×25米折返跑,每位考生一次机会(20分);

项目二:20米运球绕杆射门(20分);

方法:以罚球区线的中心点起始,垂直向场内延伸20米处画一条5米长的线为起点线,从起点处运球绕过8根杆后起脚射门。(杆间距2米,最后1根杆距离禁区线3米,射门时不能越过禁区线)

成绩评定:球放在起始线上,球动开始计时,运球者运球依次绕过所有标志杆后射门,在球越过球门线瞬间停表,球没有进入球门无成绩(包括球打在球门立柱和横梁上),漏过标志杆无成绩。每人2次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为最后成绩。

项目三:11人制比赛。(60分)

守门员:

项目一:5×25米折返跑,每位考生一次机会(20分);

项目二:接球技术、扑接球技术、鱼跃扑接球技术,出击接球技术(20分)。

测试方法:守门员站在球门前,主考人位于守门员6—8米处,向他前面左、右两侧,用手抛或用脚踢地滚球、低平球、半高球和高球,守门员完成扑接球技术动作(主考人也可在16.50米处用脚射门)。

项目三:11人制比赛。(60分)

(二)文化课测试

1、单独招生

报考单独招生的一级及以上资格运动员,需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自行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

2、其余考生均需参加本人户籍所在地组织的普通高考。

五、合格资格认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以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

对于具有一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等级、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招生考试并达合格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运动员专业成绩和项目需求择优确定合格人员,合格总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参加我校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特别突出、培养潜力大且属于我校运动队急需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人员,合格总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本线的65%。

3.其余参加我校专业测试的二级运动员,学校将根据各运动队的实际需求及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合格人员,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本线。

4.合格考生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学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六、录取

1、学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运动项目分项录取,如遇生源不足或运动水平达不到要求者,可减少有关项目招生计划。

2、合格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3、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其余两类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分别达到相应优惠分数线时,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其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该省招办组织的相应等级达标测试。

七、其他

1、山东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不委托其他任何人参与实施相关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我校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3、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体育专项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86182202

 

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531—8618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