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6年04月13日 来源:沈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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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体育运动竞技水平,我校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非体育专业)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

乒乓球  武术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

拟招生专业

10人

辽宁
黑龙江

法  学(4200元/年)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最后审批为准。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报名方法

考生本人须持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1.高考考生号。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生成高考考生号。

2.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好,考生单位盖章(下载网址http://zs.synu.edu.cn)。

3.体检表。考生需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下载网址http://zs.synu.edu.cn)

4.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高中应届毕业生须有加盖县或区教育局公章的学历证明;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5.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6.近三年比赛的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原件。(如是复印件,一级运动员在首页和名字处加盖省体育局竞赛处公章,二级运动员在首页和名字处加盖市体育局竞赛处公章。)

7.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三)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

(四)报名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校部214室)

四、考试

(一)专项测试

测试项目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测试内容

备注

乒乓球

3月9日
早8:30分

训练馆乒乓球馆

比赛

项目测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请以我校临时通知为准。

武术

训练馆武术馆

套路
(相关器材自备)

(二)文化课考试

1.文化课单独考试

我校将在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证书之一的考生,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异的考生中,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急需程度,确定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名单,相关考生及时查询,按时参加考试。(3月10日16:00后上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zs.synu.edu.cn)。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语文

2014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

汇文楼(待定)

数学

2014年3月16日下午13:00—15:00

汇文楼(待定)

外语

2014年3月16日下午15:10—17:10

汇文楼(待定)

2.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录取办法

1.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以及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2.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证书之一的考生,且在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并在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专项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4.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录取。

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如2016年各省组织“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统一测试”,则报考我校考生还须参加该测试并合格;

2.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均需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3.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2016年高水平运行员招生政策为准。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110034)

咨询电话: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024—86574436  86592067(传真)

网    址:http://zs.synu.edu.cn(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