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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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要求,现将2016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项目
篮球(男子、女子)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4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注: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四)我校不招收具有以下情况的运动员:
1.曾为或当前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的运动员;
2.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三、招生人数及范围
(一)招生计划(以省计划部门批准为准):
1.篮球(男子):后卫1人、前锋3人、中锋1人。
2.篮球(女子):后卫1人、前锋3人、中锋1人。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位置。
(二)招生范围:全国各省(区、市)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1-22日报名
地点: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机关楼244室)
五、测试时间
2016年3月23日(早8:30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博文楼门前集合前往测试地点)。
六、测试内容
助跑摸高、往返运球投篮、一分钟投篮、分组教学比赛。分值及标准见附件。
七、高水平运动员选择专业范围: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如报考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录取规则
(一)合格证发放:按篮球(位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且发放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 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公示确认合格,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文化课要求说明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篮球(男子):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2人、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2人、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人。三个位置的男子合格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排序,学校确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篮球(女子):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1人、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4人。三个位置的女子合格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排序,学校确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三)录取规则
考生文化课达到相应要求后,根据位置对应计划,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合格证发放、文化课资格确定及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时,分项成绩高者优先,参考顺序为:1.分组教学比赛成绩 2.一分钟投篮成绩。
九、辽宁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携带材料
1.高考准考证(或报考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与高考报名所用照片一致)。
3.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和与之一致的秩序册、成绩册及复印件。
4.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
(二)测试时为每名考生拍照备查,届时请主动配合。
(三)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要准确(应留家庭或亲属电话,方便接通;如有变更应即告我处)。
(四)自带运动服装、运动鞋(不带身份标识,如所在中学、球队名称、赞助商等)。
(五)考试往返路费及食宿自理。
(六)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需自己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七)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学校地址
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邮政编码110036);
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邮政编码110136)。
(九)联系电话
体育教研部:024-62202170
学生工作处:024-62202299
(十)举报电话
监察处:024-62204831
(十一)查询网站
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zs.lnu.edu.cn,网站查询仅为学校测试成绩,资格确认须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十二)获得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
辽宁大学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