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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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高校体育事业,推动学生体育活动,提高大学生运动竞技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细则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 | 性别 | 拟招生计划 |
排球 | 男 | 6 |
网球 | 男、女 | 5 |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所有项目只招收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或省级体育局注册的学生运动员。
5、考生报名参加的测试项目必须与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6、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省级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相关认定考试,并合格。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沈阳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syuct.edu.cn/,进入资料下载,下载并填写《沈阳化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需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于3月16日前通过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沈阳化工大学招生办,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邮编110142,联系电话89388462。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原件(须由所在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3)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封面与本人页)。
(4)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查询页面打印)。
四、报到及测试安排
1、验证
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与报考项目一致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相关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原件,两张一寸照片,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1:30-4:30(周五)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验证。2、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周六)8:00
测试地点:学校体育馆
3、测试内容:
(1)排球:身体素质45分,基本技术20分,临场比赛技、战术35分
(2)网球:移动能力测试20分,底线正反手击球30分,发球测试20分,实战比赛30分
4、文化课考试
具备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内容依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考试难度不低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考试要求,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
五、录取原则
1、拟报考沈阳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并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合格等级(分为一级免试、二本线65%和二本线三个等级)。测试合格名单将报考生所在省招办备案,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资格。
3、获得我校一级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具备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同时须参加并通过我校单独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考试,并经生源所在省招办批准,可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需要高考报名)。
4、除取得我校一级免试资格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沈阳化工大学。获得二本线65%等级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16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即予以录取;获得二本线等级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6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即予以录取。招生专业工商管理。
六、领导和监督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4-89388315
2、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进行现场照相及测试全过程录像,以备抽查和复核。
3、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388462
通讯地址:辽宁省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沈阳化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22房间)
邮编:110142
2、体育系
联系电话:024-89389342
通讯地址:辽宁省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沈阳化工大学体育系
邮编:110142
八、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