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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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首批批准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之一。为提高体育竞技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2015年我校将继续遵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测试安排与招收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
健美操、乒乓球、龙舟
2.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15年拟总计招收51人。最终计划数将会根据学生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设需要进行调整确定。
3.招生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二、报名条件
1.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考生需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考生号。
3.报考乒乓球、健美操项目的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项目一致;报考龙舟项目的考生须获得水上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
4.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三、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5年3月2日至3月12日登陆天津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y.tust.edu.cn/zhaosheng/tiyu/)进行填报。
网报须知:
申请人点击“注册”,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凭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开始网上报名。身份证号和密码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的唯一身份验证,请申请人务必牢记。
通过网报系统如实填写有关申请信息。信息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最后打印报名表。如报名信息没有“提交”,仍处于“暂存”状态,则网报不成功。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龙 舟: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13:30—16:30
乒乓球:2015年3月14日(星期六)13:30—16:30
健美操:2015年3月15日(星期日)13:30—16:30
报考各项目的考生按照以上时间持报名材料到我校确认报名信息,其它时间不予接待。
(2)现场确认地点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河西校区11号楼,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3.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中打印“天津科技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招生考试报名表”;
(2)高中毕业证(学生证及学校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
(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级证书能够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上查询,将查询界面截屏后打印;
(4)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整本复印);
(5)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开具的带有高考考生号的准考证(或报考资格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一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以上(1)-(6)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排列整齐。
四、测试安排
1.专项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
龙 舟: 2015年3月14日(星期六)
乒乓球: 2015年3月15日(星期日)
健美操: 2015年3月16日(星期一)
(2)测试地点:天津科技大学体育馆(河西校区)
(3)测试内容:
龙 舟:形态机能测试、素质测试、基本技能
健美操:素质测试、自选难度测试、竞技套路测试
乒乓球:第一阶段分组循环(三局二胜制),第二阶段淘汰附加赛决出名次(前八名五局三胜制),比赛规则按国际乒联竞赛规则为准。
(4)报到须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测试地点签到。
(5)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文化课单独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时间:具有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于3月20日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安排。其余测试合格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规定,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运动证书等级,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
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领导和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及结果向社会公示。
2.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2-60273350。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报名与测试资格。
七、注意事项
1. 所有通知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2.学校不安排接站和住宿,往返路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3.考生须按测试时间地点的要求准时到达测试场地。
4.考生参加测试前自备相关运动服装、运动鞋、护具等装备。
5.在参加测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执行学校测试工作的统一安排,不得干扰和妨碍专家组考核工作,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八、联系方式
体育部电话:022-60273480 招生咨询电话:022-28113336
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政编码:300222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