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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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由原机械工业部所属的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电工学院和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于1995年合并组建而成,1998年划转黑龙江省属,2008年,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中被确定为重点建设的十所高水平大学之一。2003年,被教育部授予“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1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2015 年,成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黑龙江省共建学校。
哈尔滨理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将继续招收“文化统一考试”和“文化单独考试”的两类高水平运动员。为保证招收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以及本校高水平运动员项目建设需要,本着“标准严格、程序严谨、公平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参加测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具有高水平运动能力的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1.“文化统一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文化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者(体工队现役队员需离队入校学习)。
“文化统一考试”和“文化单独考试”两类考生分别报名,不准兼报。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招收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收项目:
共招收健美操、乒乓球、游泳3个项目。
2.招生计划:
招收人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人数的1%,各项目的招收人数将根据我校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确定。经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审核通过后,我校可按顺序录取“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最多11名,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二批录取控制线65%的“文化统一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最多16名,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二批录取控制线“文化统一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最多28名。招生计划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三、培养方式
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将编入同级新生的专业班级学习。学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的运动成绩,执行《哈尔滨理工大学高水平及代表队运动员学习管理规定》(校发[2008]199号)政策。
四、报名、测试的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2月20日-3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24日
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西区1号楼201室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体育专项测试时间:
2015年3月25日 08:30——10:00 游泳
14:00——17:00 健美操
2015年3月26日 08:00——18:00 乒乓球
测试地点: 游泳项目,我校西区游泳馆
乒乓球项目,我校西区体育训练馆3号馆
健美操项目,我校西区体育训练馆4号馆
文化单独考试时间:
2015年3月26日 08:00——10:30 语文
11:00——13:00 数学
14:00——16:00 英语
请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同学于3月26日上午7:30在我校西区1号楼201室集合,报考文化单独考试的乒乓球项目运动员先参加文化考试后再参加专项测试。
各项目按照考试时间要求提前半小时到场。
五、报名费:300元/人。
六、报名程序
1.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报名时,需在2015年2月20日—3月20日之间登录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注册后需严格按照网页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表格,每个身份证号限报一次,网上报名成功后,获取报名序号,完成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2015年3月24日由本人持有关材料(身份证、成绩册、秩序册、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照片四张备用(其背面注明学生姓名)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凡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方可报名。
4. 学校将加强报考资格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对于提供信息不真实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测试程序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体育教学部、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体育专项测试领导小组。体育专项测试由体育教学部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测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由测试领导小组将测试成绩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的需要,确定合格的运动员名单,各项目合格运动员名单公示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专项测试合格的运动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后,按要求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并公示。
凡报名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测试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测试资格,学校将违纪考生报该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测试方法
1.游泳项目
根据考生报考的测试项目按照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进行测试,考生个人所需器材自备。
2.健美操项目
考核内容共分三项:(1)竞技健美操自选套路(50分);(2)基本技能(40分);(3)基本形态(10分)。聘任裁判员5—7人,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技健美操规则》进行评判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裁判员得分的平均值即是考生的最终成绩。考生所需的音乐自备。考生的最后得分在80分(含)以上认定为合格,80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其中高考免试的考生最后得分需达到90分(含)以上方能认定为合格。
3.乒乓球项目
根据考生报考人数的多少选择赛制,比赛执行中国乒协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决出名次后由裁判员依据比赛名次先后及评价内容从高到低进行打分,考生的最后得分在80分(含)以上认定为合格,80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其中高考免试的考生最后得分需达到90分(含)以上方能认定为合格。
九、录取办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高考报名),其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若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则需参加其统一测试并合格。
我校将对公示备案的合格运动员,按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规定予以办理录取手续。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考试,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育任务的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十、本简章由哈尔滨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
十一、哈尔滨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1号楼205室
电话:0451-86390111
传真:0451-86390178
邮编:150080
报名请登陆:哈尔滨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网上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