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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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学校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精神,做好优秀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从而促进我校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经研究,我校2015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将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人数
招生项目为棒球和垒球,总计招收28人,各项目招生人数将根据学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项目的需求决定。其中通过学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计划数为6人,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录取的计划数为8人,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录取的计划数为14人。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报名及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2月26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网上报名】“注册报名”,选择“高水平运动员”进行报名;
(二)申请材料准备:用标准A4纸,按下列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1、报名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原件,且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5、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复印件(成绩册复印件须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
6、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需所在中学加盖公章);
7、获奖证书复印件;
8、凡符合文化课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等)若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需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递交材料须知:所有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寄送至我校招生办且务必在寄送单上注明“2015华东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截止时间:2015年2月26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寄送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志楼A210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1620(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二)审核
我校将于2015年3月5日前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
三、体育测试以及文化单独考试安排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2015年3月12日9:00-16:00;
只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2015年3月13日9:00-16:00;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体育馆117室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当天需提供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以备核查;
(2)考生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测试,两者缺一不可;
(3)报到当天需缴纳报名费14元、体育测试及文化测试费用每门26元,具体缴费金额为:
参加文化单独考试及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每人144元;
只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每人66元。
(二)文化单独考试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文化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即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测试方式:笔试
测试时间:2015年3月13日(周五)
9:00-11:30 | 语文 |
13:00-15:00 | 数学 |
15:30-17:00 | 英语 |
测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
(三)体育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 日—3月15日
测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
测试内容:
类别 | 专项素质(30分) | 专项技术(40分) | 实战能力(30分) |
指标及项目 | 全垒跑—10分 | 传接球--20分(上手) | 全场配合中接地滚球、高飞球的技术;战术配合意识;选位、补位、积极策应同伴等能力(技战术配合练习中结合跑垒) |
注:1、具体考试或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请自备运动服、手套、钉鞋等;跑垒可穿钉鞋。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达到我校规定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并同时达到省、市级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中测试要求后,将按照我校组织的自主测试的考生专项运动成绩(70%)以及文化考试成绩(3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参加全国高考统考的考生,在省、市级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中测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者(文化成绩合格线按教育部及当地颁布的标准执行),按照我校组织的自主测试的考生专项运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咨询电话
021-67790184/67790470(体育部)
021-67790220(招办)
六、监督与实施
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监督电话:021-67790299。
七、本方案若与教育部2015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新的规定执行。
华东政法大学体育部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