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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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百年著名学府,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其体育学科成立于1917年,是我国成立最早的高等教育体育学科。学校组建有多支高水平运动队,在国际、国内重要项赛事中多次夺冠。为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活跃校园文化体育生活,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 招生对象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 招生项目
女子足球、女子篮球、女子橄榄球、健美操、田径(具体项目详见附件),计划拟招收25人。其中女子足球、女子篮球各6人,田径、健美操各5人,女子橄榄球3人。
注:该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公布的总计划范围内浮动。
各项目优惠资格发放数量视生源情况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确定。
三、 考核
1.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体育专项测试。
2. 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统一测试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方可按我校录取原则录取。
3.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 合格资格确定与录取原则
1. 学校根据达到校考文化课合格线考生的体育专项成绩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分项目择优确定合格资格考生及其录取优惠政策。
2.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资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选报法学或教育学或体育教育专业。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者,即予录取。
3. 对达到我校校考文化课合格要求的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获得者,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
4. 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对药检不合格者,取消其体育专项考试成绩。
5. 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
五、 报考
1. 网上报名、缴费
2015年1月9日-2015年1月17日中午12:00,登录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将申请表及准考证打印,由考生所在学校等相关部门在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在现场报到时进行交验。
2. 报到
(1)时间地点:田径考生须于1月18日下午(14:00-17:00)报到,其他考生须于报考项目测试前一天下午(14:00-17:00)到北师大体育与运动学院(邱季端体育馆)报到。
(2)交验材料:考生须提交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准考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半年一寸证件照及人身意外保险单(考生需自己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 考试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如下:
Ø 田径:1月19日8:00-17:00,1月20日8:00-17:00,测试地点为室外场地,具体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Ø 女子橄榄球:1月19日8:00—12:00,北师大西足球场。
Ø 女子足球:1月19日14:00-17:00,北师大西足球场。
Ø 健美操:1月20日8:00-17:00,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体操馆。
Ø 女子篮球:1月20日8:00-17:00,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副馆。
(2)文化课考试
1月21日,英语:8:00-10:00、数学:10:10-12:10、语文:14:00-16: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六、 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等机构备案、公示。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七、 联系方式
电话:010-58801864(限工作日上午)(北师大高水平运动管理中心);
010-58807962(招生办公室)。
本科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特别说明: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此简章于2015年1月16日根据教学司[2015]1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作相应调整。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