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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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3年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生项目
田径、定向越野。
二、招生计划、层次及范围
计划招生人数:50人,其中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10人;本科层次;面向全国招生(面向省外只招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各体育项目招生计划数(含一级运动员数)如下:
招生项目 |
男 |
女 |
合计 |
100米 |
4 |
1 |
5 |
200米 |
2 |
/ |
2 |
400米 |
/ |
1 |
1 |
800米 |
3(含定向越野1人) |
3(含定向越野1人) |
6 |
1500米 |
2(含定向越野1人) |
2(含定向越野1人) |
4 |
3000米 |
/ |
1 |
1 |
100米栏 |
/ |
2 |
2 |
110米栏 |
2 |
/ |
2 |
400米栏 |
2 |
2 |
4 |
七项全能 |
/ |
2 |
2 |
十项全能 |
2 |
/ |
2 |
跳高 |
2 |
2 |
4 |
跳远 |
2 |
1 |
3 |
三级跳远 |
1 |
1 |
2 |
标枪 |
2 |
2 |
4 |
铅球 |
2 |
2 |
4 |
铁饼 |
1 |
1 |
2 |
合计 |
27 |
23 |
50 |
三、报名条件及标准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标准(见附件1)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考生可在本通知上网之日起,直接向浙江工业大学体育军训部办公室投寄以下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考生近两年内参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体育军训部办公室。报名截止至2013年4月5日(以邮戳为准)。
五、相关测试
1.一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具体测试安排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高水平一级运动员招生专项测试通知》。
2.通过我校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的一级运动员考生,必须通过当地省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浙江省二级运动员考生认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
3.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学校将对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名单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和教育部备案。
六、录取办法
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省内二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全国文化课高考,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2.一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共三门: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未通过我校文化课考核的,不能录取。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区、市)体育局和所在省(区、市)教育厅(局)免试条件的著名优秀运动员,将予优先录取。
七、咨询电话和通信地址
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0571-88320032袁老师
浙江工业大学体育军训部:13857187988朱老师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体育军训部,邮编:310014。
八、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