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3年01月28日 来源: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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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发展大学生竞技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2013年南京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及项目

  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南京大学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具体招生项目如下:

  A类:男女田径、女子排球、女子篮球

  B类:男子足球

  注:B类要求高考文化课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二本线65%以上。

  二、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5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江苏省考生须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上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须与取得报考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不予认可。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2日至2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流程:

  (1)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9060),根据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2)邮寄报名材料。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包括:①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需学校(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②身份证复印件;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④参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只需要提供封面及有考生信息的内页)复印件、高中阶段比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注意事项:纸质报名材料请务必按要求装订,并于2013年2月21日前寄达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审核及缴费

  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13年2月25日公布审核结果及测试。

  五、测试安排

  1、体育专项测试

  (1)江苏省高校联合测试:田径

  测试时间:2013年4月6-7日,测试地点、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2)南京大学校测:篮球、排球、足球

  报到时间:3月10日上午9:00-12:00

  报到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体育馆

  报到要求: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原件、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报到、缴费(70元)、领取准考证。

  测试时间:2013年3月10日下午1:00开始

  测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63号)。

  2、文化课测试

  在体育专项测试中达到“优秀”(相当于一级)的田径、女篮、女排的运动员可以申请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资格认定及公示

  综合考生专项测试表现和发展潜力确定测试结论,测试结论分为“优秀”(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合格”(相当于二级运动员)、“不合格”三类。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专项测试成绩择优选拔南京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

  凡取得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优录资格的考生,必须与南京大学签订书面协议,南京大学对考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协议为准,放弃签订协议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录资格。

  学校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上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合格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凡取得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资格的学生,若所在省份组织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则需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后方可享受南京大学的优录政策。

  七、录取

  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优录协议书要求进行录取。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应在生源所在地参加高考,并填报南京大学志愿,方可享受南京大学给予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录政策。

  体育专项测试“优秀”的考生应在生源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并提前填报南京大学志愿方能录取。

  江苏省高水平运动员均须按照选报的文理科类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八、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体育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招办)、83592302(体育部)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纪检监察电话:025-83592586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210093

  十、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