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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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我校2013年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招收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女篮、男篮、田径
二、招生计划:30人
三、招生范围:全国招生
四、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3年9月1日)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2.gxtc.edu.cn/zsxxw/)下载和填写《广西师范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推荐表》,并于2013年3月1日到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时,需提交填写好的《广西师范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推荐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所在学校介绍信;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高中阶段及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主办单位印章);身份证复印件(需交原件核对);近三个月免冠1寸照片4张。
六、专项测试
面试时间:2013年3月1日
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学院长岗校区体育场。
七、招生办法
(一)统考招生办法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文化成绩要求: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方可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我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录取(招生名额限制在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以内)。
(二)单考招生办法
1.报考我校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等,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2.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时间:2013年3月2日
3.我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限制在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以内。
(三)专业安排
学校对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将根据其运动成绩、项目的需求程度、专业招生要求等情况,并考虑其本人志愿,适当安排专业。
八、监督机制
学校纪监部门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电话:0771-3908523。
九、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的调整。
十、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广西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广西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办公室。
邮编:530023
联系人:全老师15977799930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2.gxtc.edu.cn/zsxxw/
十一、其他事宜
1、参加测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2、报名测试费:来我校报考的一级运动员免收考试费。其他考生按照考试测试项目数量收取,具体情况考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