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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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为提高学生体育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为田径和排球,招生计划为我校2013年招生总计划的1%。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程序
(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原则上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2月24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4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24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打印的“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
2.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等;
3.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电话:023-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
(三)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四、资格审核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但学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并且测试成绩合格。
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五、选拔考试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2日、3日(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予以公布)。
(二)准考证领取事宜
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
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六、录取条件
(一)考生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并且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二)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可;
(三)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考生,由我校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经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合格后,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四)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
七、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