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2年11月21日
来源:北京理工大学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北京理工大学是理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建国以来国家历批次重点建设的高校,1984年首批设立研究生院,1995年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2000年第十所进入“985工程”建设行列,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于2013年1月20日举办各项目体育测试。
一、招生项目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为:田径、武术、男子足球。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材料及流程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需登陆学校招生网站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开放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12月25日(请点击进入网上报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须加盖学校公章)。
(二)个人运动员等级证书、参赛秩序册封面及相关本人页、相关成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规定位置)。
(四)将上述所有材料于2012年12月26日之前(以邮局寄出邮戳为准)邮寄至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材料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材料”字样。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南厅A15房间(招生办公室)收。
邮 编:100081。
(五)学校招生办公室只有在考生网上报名、并收到考生纸质报名材料后才确认考生报名成功。考生可在寄出材料约一周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报名结果。
(六)根据考生情况,招生办公室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3年1月7日通过报名系统公布。
(七)初审合格后,考生须使用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名测试费100元/人,参加体育测试期间其他费用自理。
(八)完成网络缴费手续后,考生必须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准考证。参加测试考生,须于2013年1月19日9:00—16:00,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级证书、参赛秩序册、相关成绩证明原件,到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办理考生资格确认手续;并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学校参加体育测试。
四、录取方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项测试合格并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分三个层次录取。
(一)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予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
(二)成绩突出(一级或接近一级),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三)经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和队伍建设确实需要的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其他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教育部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体育部咨询电话:(010)68912534;传真:(010)68912531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
招生办公室邮箱:admission@bit.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南厅A15房间
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 11月20日
一、招生项目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为:田径、武术、男子足球。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材料及流程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需登陆学校招生网站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开放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12月25日(请点击进入网上报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须加盖学校公章)。
(二)个人运动员等级证书、参赛秩序册封面及相关本人页、相关成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规定位置)。
(四)将上述所有材料于2012年12月26日之前(以邮局寄出邮戳为准)邮寄至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材料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材料”字样。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南厅A15房间(招生办公室)收。
邮 编:100081。
(五)学校招生办公室只有在考生网上报名、并收到考生纸质报名材料后才确认考生报名成功。考生可在寄出材料约一周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报名结果。
(六)根据考生情况,招生办公室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3年1月7日通过报名系统公布。
(七)初审合格后,考生须使用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名测试费100元/人,参加体育测试期间其他费用自理。
(八)完成网络缴费手续后,考生必须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准考证。参加测试考生,须于2013年1月19日9:00—16:00,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级证书、参赛秩序册、相关成绩证明原件,到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办理考生资格确认手续;并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学校参加体育测试。
四、录取方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项测试合格并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分三个层次录取。
(一)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予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
(二)成绩突出(一级或接近一级),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三)经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和队伍建设确实需要的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其他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教育部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体育部咨询电话:(010)68912534;传真:(010)68912531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
招生办公室邮箱:admission@bit.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南厅A15房间
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 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