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6年01月19日 来源:北京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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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报志愿

取得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填报志愿。高考、填报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按要求选择填报本人已被认定为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资格的院校(或称签约院校)志愿。考生志愿由本人填写,招生院校和招生主管部门不得干涉。

五、录取

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上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的考生中,招生院校在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的体育运动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市高招办对高考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有关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在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确定的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六、单考招生办法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命题、考试。2017年起招生院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进行调整,相关考生与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共同参加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招生院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从文化课单考合格且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生源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将本校通过文化课单考拟录取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平台”。市高招办将在网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手续,并将高校通过单独组织文化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对于通过高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高校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七、有关要求

(一)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批准的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及规定的录取规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不得超项目、超规模录取。对违反规定的高校和有关招生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高校须将参加招生考试考生的报名材料、测试答卷(或测试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并对测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备案。以备复查。

(二)招生院校要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三)各区、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分层管理,制度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我市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八、测试结果发布

自5月8日8:00起,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测试结果(网址为:www.bjeea.edu.cn,www.bjeea.cn),5月12日前,报名单位将测试成绩通知考生。

九、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招生学校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做好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工作。要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防止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出现招生事故,尤其要防止各种舞弊事件发生。凡在高水平运动队测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附件:

具备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在京高校名单及运动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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