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1年11月09日 来源:中国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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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

  1.被录取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学校减免其入学当年学费。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在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有关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3.高水平运动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招生体检标准》。

  4.有关政策如有变化,按照上级最新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E-mail:ouczsb@ouc.edu.cn

  郑重声明: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中国海洋大学热烈欢迎品学兼优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

  附件: 《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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