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0年02月23日
来源: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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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是教育部最早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为了活跃学校校园文化,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3号)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田径、男子篮球、男女排球、男子足球、乒乓球、定向越野共计60人。各项目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未列出的运动项目本年度不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教育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或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测试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20日;报名地点:山东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济南市经十路17922号图书馆西配楼);联系电话:0531-88392732、81696907。
2.测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测试地点: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体育场(馆)。
3.有关事项:考生须个人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有关获奖原始证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我校现场采集电子照片并留取指纹信息。运动员的食宿自理、运动服装自备(田径场为塑胶场地,请自备钉子鞋)、安全责任自负。
四、录取政策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山东大学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考核要求,且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并获得合格成绩;所在省(市、自治区)不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录取办法予以录取。
五、录取专业及学费标准
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类)为工商管理类。学费标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 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 山东大学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人选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和体育学院网站公示。
3. 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 联系方式: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250100,0531-88364787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济南市经十路17922号,250061,0531-88392732。
5. 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田径、男子篮球、男女排球、男子足球、乒乓球、定向越野共计60人。各项目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未列出的运动项目本年度不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教育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或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测试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20日;报名地点:山东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济南市经十路17922号图书馆西配楼);联系电话:0531-88392732、81696907。
2.测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测试地点: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体育场(馆)。
3.有关事项:考生须个人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有关获奖原始证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我校现场采集电子照片并留取指纹信息。运动员的食宿自理、运动服装自备(田径场为塑胶场地,请自备钉子鞋)、安全责任自负。
四、录取政策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山东大学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考核要求,且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并获得合格成绩;所在省(市、自治区)不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录取办法予以录取。
五、录取专业及学费标准
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类)为工商管理类。学费标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 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 山东大学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人选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和体育学院网站公示。
3. 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 联系方式: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250100,0531-88364787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济南市经十路17922号,250061,0531-88392732。
5. 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