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0年02月23日 来源:南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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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进一步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0年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我校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项目有:足球(男)、篮球(男、女)、排球(男、女)、田径(男、女)。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3、身高要求:报考篮球、排球项目,江西省考生身高必须达到男1.8米以上(个别组织进攻队员和二传手必须达到1.75米以上),女1.70米以上(个别组织进攻队员和二传手必须达到1.65米以上)。省外的考生身高必须达到1.90米以上(个别组织进攻队员和二传手必须达到1.80米以上),女1.80米以上(个别组织进攻队员和二传手必须达到1.65米以上)。报考其它项目的考生身高必须达到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三、报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 2 月 24日至26日

  报名地点: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青山湖校区北区

  联系电话:0791-8304443(兼传真)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由本人也可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考生须填写《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登记表》(请登陆“南昌大学招生就业网http://zjc.ncu.edu.cn下载)一式四份,由推荐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名时还须提供学校证明、同等学力证明和成绩单、学生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明书、高考文化考试准考证等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5张。

  2、资格审查:报考学生资格审查采取二级审核的办法,由学校和江西省教育厅负责。

  四、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由江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测试时间为2010年3月21日(具体事宜报名时另行通知);考生还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达到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择优录取:

  1、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3月22-23日,具体事宜报名时另行通知。)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运动队和球队场上位置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

  2、运动技术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水平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运动队和球队场上位置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

  3、运动技术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水平,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运动队和球队场上位置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

  4、根据教育部“对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省(区、市),招生学校可直接使用省级统一测试成绩,也可在省级统一测试合格基础上再行测试”的规定,我校不再行测试。建议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兼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原则上要求选报体育类或文科类专业。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应及时将高考成绩报送我校。我校将依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并联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生计划

  我校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56人。其中招收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超过8人;招收运动技术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的考生不超过20人;招收运动技术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超过28人。 其中具体各运动项目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报名及测试情况再做统筹安排。

  六、奖励措施办法

  根据《南昌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享受以下奖励:

  1、属国家健将级运动员,并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3名或全国比赛中集体项目获得前3名的主力队员,入学后给予人民币10000元奖励。

  2、属国家一级运动员,并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3名或全国比赛中集体项目获得前3名的主力队员,入学后给予人民币6000元奖励。

  3、在校期间代表院系、学校(包括被选拔代表上一级单位)参加校内外比赛达到国家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水平的运动员;或获得全省冠军的运动员;或获得集体项目全省冠军的主力队员,并且表现良好,则减免当学年学费。如已获得上述(一)、(二)两项之一的奖励者,则入学当学年学费不再减免。

  4、高水平运动员代表学校(包括被选拔代表上一级单位)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按如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单位:元):

  1名 2名 3名 4名 5名 6名 7名 8名

  省级比赛 2000 1000 500

  全国比赛 15000 10000 8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国际比赛 大型国际正式比赛中获得名次者奖励15000

  集体项目只奖励主力队员,主力队员个人奖励按上述标准执行。

  5、高水平运动员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前一个月,我校给予国家一级运动员400元的伙食补助,健将级运动员600元的伙食补助,比赛期间的伙食补助和平时训练补助按现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