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0年02月23日 来源:山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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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山西惟一一所综合性大学,2005年5月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设有67个本科专业,18个双学位专业;有137个硕士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8个博士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建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优秀创新群体,2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图书馆馆藏文献295万册(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多元。专任教师1952人,其中中科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2人,高级职称教师902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5536名,各类研究生5000余名。

  山西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为推动我校群众体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竞技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走“竞教结合”之路,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2010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健美操、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男110米栏、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2、招生计划:不超过30人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健美操项目报名条件为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员,且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3月12日

  2、报名地点:山西大学教务处

  3、报名办法

  一律面报,不准函报。考生到校报名时,须交验以下材料:①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②毕业学校推荐意见;③身份证原件(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和复印件(备存);④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存);⑤运动成绩证明(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竞赛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秩序册的原件);⑥报名测试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规定收取。

  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山西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

  4、测试时间:3月13日

  5、测试地点:山西大学鸿猷体育场

  6、测试办法按照《山西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执行。

  四、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分两种: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我校将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报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下午。其他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田径项目最低录取标准: 

     标准

项目

男子最低标准

女子最低标准

100

11.2

12.60

200

22.9

26.30

400

52

59:50

800

2:00:00

2:19:00

1500

4:05:00

5:00:00

3000

9:00:00

10:25:00

5000

15:25:00

19:05:00

110米栏

16.00

 

100米栏

 

15.50

400米栏

57.14

1:08:00

跳高

1.88

1.60

跳远

6.80

5.40

三级跳远

14.20

11.50

铅球

13.50

13.00

铁饼

42.00

42

标枪

55.00

43


  备注:1、铅球重量男子为7.26公斤,女子为4公斤;铁饼重量男子为2 公斤,女子为1公斤;标枪重量男子为800克,女子为600克。

  2、测试成绩以山西大学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准。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经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审定,发给考生高水平运动员专业合格证书。

  2、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山西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我校将结合生源省份的招生情况及学校专项训练需要等情况安排学习专业。

  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对于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最低标准,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对于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4、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七、监督制约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并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我校将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纪律的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政编码:030006

  招生网站:http://bkzs.sxu.edu.cn/

  九、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山西大学教务处,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