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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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校各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我校2010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0年本科招生计划约2800名,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名额不超过该计划的1%。各项目根据运动队需要和考生水平确定录取人数,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招生类别
2010年我校面向男排、田径、男篮、女篮、女足等项目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其中田径只招收短跑、跨栏、中长跑、跳远、三级跳远、跳高等子项。上述项目中,具备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且具备网球特长,在省级网球比赛中获得过个人前六名(含双打)的运动员,优先进入测试入围名单。
三、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1、球类项目(包括男排、男篮、女篮、女足)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田径项目原则上要求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须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四、报名及初选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从我校招生网下载《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并认真填写,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和相关证明后加盖公章。报名时间为2月3日至2月11日。
2、考生于2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及运动员等级证书和获奖名次证书复印件以特快专递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字样)邮寄到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无论考生最终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招生就业处会同我校体育部,根据学校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申请者的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并确定测试入围名单。
4、测试入围名单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测试入围名单公布时间暂定为2月25日。
五、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田径按考生所填写项目测试;男子排球:摸高、六米移动、传球、垫球、扣球、发球、教学比赛;男女篮球:运球8字上篮、一分钟自抢自投、全场二打一、三打二、三打三、五打五;女子足球:三十米跑、曲线运球射门、教学比赛、守门员(扑接球)。
2、招生就业处会同学校纪委、体育部,对测试入围运动员进行专业测试。测试时间为3月1日、2日(具体测试程序请于2月25日后登录招生网查询)。考生来校参加测试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和获奖名次证书的原件(无二代身份证和等级证书原件者将取消测试资格)。校纪委负责核定等级证书、获奖名次证书,发现弄虚作假者,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
3、测试后,我校根据各运动队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体育专项成绩和学习情况,选择其中运动水平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生,由招生就业处与考生签订预录协议。符合我校签约条件的考生,高考时录取分数可降至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录取办法
1、考生应根据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参加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且须成绩达到录取要求。
2、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预录资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于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3、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我校与考生签订的预录协议录取。
4、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根据其高考成绩、个人志愿和运动水平,安排在相应专业学习。
七、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体育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球员转会、去俱乐部试训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1340
邮寄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九、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