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优秀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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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招字[2006]3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项目及计划
教育部批准的2006年招收高水运动员的高校有235所(附件1),其中驻鲁高校有山东大学等14所院校。
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人数控制在本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驻鲁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省外高校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公布,录取的考生占用其预留计划。
二、报名及测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年龄不超过22周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全省统一测试: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或运动会并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体育活动中发挥积极骨干作用者。
直接参加统测项目以外的招生学校单独测试项目的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并且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或运动会,并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成绩。
2.报名办法
考生首先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然后持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学校应届毕业证明),于4月10日办理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手续,核对《山东省2006年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信息确认单》(下称《确认单》)并按指纹确认,领取《山东省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证》(下称《报考证》)。 4月13日前,各市招生办公室将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信息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考生所在中学要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2006年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推荐表》(附件2,下称《推荐表》),中学负责人签字后,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的,交考生保存。
统测合格后经过学校考查的和直接参加学校测试并且学校同意接收的考生,要将《报考证》送交给报考学校。
报考普通高等院校体育专业和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二)测试
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采用全省统一测试和学校直接测试的形式进行。
1.统一测试
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和《推荐表》于4月17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缴纳报名、测试费,接受资格审查,领取测试号码。测试时间为4月18日至23日。
(1)测试项目
我省统一测试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健美操8个项目。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竞走、男10000米竞走、女100米栏、男110米栏、男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19个项目。游泳包括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6个项目。
(2)测试标准与办法
田径、游泳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球类、武术、健美操项目按《山东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2.直接测试
凡全省统一测试没有包括的专项,招生学校可以直接测试,也可以认可考生参加统测项目的相关合格成绩。学校要成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组织实施测试工作。省内学校要将上述有关材料预先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4月30日以前完成直接测试工作并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三)统测合格标准
田径、游泳项目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含)以上者,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项目达到规定名次以内者,属于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名单将在4月底通过山东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各项目合格人数,由统一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参加测试的考生数量、考生的总体 水平及项目间平衡等因素确定。
(四)学校考查
全省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要经过招生学校的专项考查。招生学校要根据考生的专项成绩、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确定本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报送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与公示
招生院校将确定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按山东省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结构(附件3)的要求,完整录入考生信息,于5月15日之前网上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负责解答考生的疑问。
我省将对招生院校报送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信息进行复核。统一测试包括的项目,考生必须达到有关统测项目的合格名次,否则,将不承认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直接测试项目,招生院校要提供考生参加省级(含)以上有关比赛或运动会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和二级(含)以上证书原件,并为所提供的材料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学校要将高水平运动员有关信息通过本校网站公示。我省同时公示驻鲁高校报送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信息。
四、晋通高考及填报志愿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卡设一个学校志愿栏。填报省外学校的,按《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中学校相应批次的代号及校名填写。省内学校的代号及校名同时公布。
五、录取工作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间安排在本科二批进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按考生志愿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的30%。
六、单考招生办法
(一)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本人可申请参加招生学校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合格者免于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要在4月7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领取《山东省2006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报送至报考学校。
(三)招生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语文、数数、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四)高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的20%。
(五)招生学校应从文化课单考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5月3 1日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数据库报送至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招生学校提供的考生原始材料包括:《山东省2006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有关比赛或运动会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等级证书及学校对考生的考核意见等。招生学校要为提供的材料承担法律责任。
七、加强领导
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是一项政策性强、选拔过程严肃的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行事,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特别在专项测试及资格审查等环节,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事件要严肃处理。要建立专门的队伍,加大检查力度,严肃处理使用假证、兴奋剂等行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坚决取消考生的报考和录取资格,参与舞弊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或开除公职的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附 件:1.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含项目)名单请点击查看
2.山东省2006年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推荐表请点击查看
3.山东省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结构请点击查看
4.山东省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项目名称及代码表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