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06年01月09日 来源: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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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我校2006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项目:乒乓球、男子排球、田径、羽毛球

  2.计划:70人

二、报名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年龄不超过22周岁,并在近两年内获得以下竞赛成绩之一者(其中集体项目必须为主力队员):

  1.全国运动会前8名

  2.全国青年锦标赛前8名

  3.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前8名

  4.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前8名

  5.全国甲级和乙级联赛前8名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运动会前3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少年锦标赛前3名

  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运动会前3名

  获得上述前5项竞赛成绩之一者,其运动等级证书可适当放宽到二级。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各种证书原件、比赛成绩册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工作程序

  1.体育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确定的招生项目,按照录取标准物色运动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由所在中学或单位推荐报名,也可自荐。

  2.在考生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测并取得资格后,学校另行组织集中复测。

  3.根据复测成绩,参考运动员竞赛成绩,由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招收运动员名单,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四、录取标准

  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等按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宁缺勿滥。

  2.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小组由招生就业工作处、纪检监察部、体育部负责人组成。

  咨询电话

  体育课部  :027-68752390

  招生办公室:027-68754231、68754826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