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出台
2006年04月28日
来源: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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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200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已出台,今年在我省招生的高等学校来源计划分为六个批次进行录取,评卷工作将于6月10日开始。
◆相关新闻
高校乱发录取通知书受罚
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先招生后审批,不得通过中介组织招生,不得乱发《录取通知书》。对严重违规的招生学校,省教育厅将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给予停止下年度招生等处罚;对严重违规招生学校的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办法解读
填报志愿失误:考生本人负责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高等学校来源计划分为六个批次进行录取,分校分批次分科类的招生计划在省招办《招生通讯》上公布。
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10日至16日,填报提前批、第一批重点院校、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第三批独立学院本科志愿;第二阶段:6月28日至7月5日,填报第四批普通专科院校志愿、第五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填报志愿时,招生计划公布在哪个批次,考生志愿就填报在哪个批次。考生应按招生有关规定填涂志愿卡,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与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高等学校来源计划分为六个批次进行录取,分校分批次分科类的招生计划在省招办《招生通讯》上公布。
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10日至16日,填报提前批、第一批重点院校、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第三批独立学院本科志愿;第二阶段:6月28日至7月5日,填报第四批普通专科院校志愿、第五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填报志愿时,招生计划公布在哪个批次,考生志愿就填报在哪个批次。考生应按招生有关规定填涂志愿卡,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与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档案:一旦建立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质档案相关内容一致。考生档案一旦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统考成绩信息(包括考生特征信息)和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五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考生报考登记表、体检表、志愿卡、考生特征表(照顾加分项目)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徒手画成绩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数据源。
评卷:6月10日开始
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
评卷工作从6月10日开始,18日结束。兰州大学负责评阅理工类各科(II卷)试卷;西北师范大学负责评阅文史类各科(卷)试卷;西北民族大学负责评阅藏、哈、蒙文及汉语文试卷;甘肃农业大学负责评阅高等职业教育(三职生)考生的文化课各科试卷;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用“OMR”光标阅读器评阅各科(卷)试卷。(董霞 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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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先招生后审批,不得通过中介组织招生,不得乱发《录取通知书》。对严重违规的招生学校,省教育厅将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给予停止下年度招生等处罚;对严重违规招生学校的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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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志愿失误:考生本人负责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高等学校来源计划分为六个批次进行录取,分校分批次分科类的招生计划在省招办《招生通讯》上公布。
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10日至16日,填报提前批、第一批重点院校、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第三批独立学院本科志愿;第二阶段:6月28日至7月5日,填报第四批普通专科院校志愿、第五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填报志愿时,招生计划公布在哪个批次,考生志愿就填报在哪个批次。考生应按招生有关规定填涂志愿卡,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与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高等学校来源计划分为六个批次进行录取,分校分批次分科类的招生计划在省招办《招生通讯》上公布。
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10日至16日,填报提前批、第一批重点院校、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第三批独立学院本科志愿;第二阶段:6月28日至7月5日,填报第四批普通专科院校志愿、第五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填报志愿时,招生计划公布在哪个批次,考生志愿就填报在哪个批次。考生应按招生有关规定填涂志愿卡,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与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档案:一旦建立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质档案相关内容一致。考生档案一旦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统考成绩信息(包括考生特征信息)和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五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考生报考登记表、体检表、志愿卡、考生特征表(照顾加分项目)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徒手画成绩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数据源。
评卷:6月10日开始
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
评卷工作从6月10日开始,18日结束。兰州大学负责评阅理工类各科(II卷)试卷;西北师范大学负责评阅文史类各科(卷)试卷;西北民族大学负责评阅藏、哈、蒙文及汉语文试卷;甘肃农业大学负责评阅高等职业教育(三职生)考生的文化课各科试卷;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用“OMR”光标阅读器评阅各科(卷)试卷。(董霞 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