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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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考点: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9年广东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保证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实际情况,现就2009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凡2009年拟在广东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于2009年4月10日前按照教育部要求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因广东省艺术类分美术类和音乐类划线,请各高校按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分开填报),并由广东省招生办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如有我省生源参加学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学校应在4月10日前与我办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以便考生填报志愿。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
二、报名考试
1、省外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院校)在广东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省统考涉及专业的认定说明见附件3),可认可广东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指专业考试,下同)成绩(广东省艺术统考情况见附件4),或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再行组织专业考试,确定本校艺术专业合格考生;凡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则可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并确定合格成绩。省外普通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只认可广东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并确定合格成绩。考生除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不参加省统考外,报考省统考涉及的或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术科统考。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拟在广东省组织术科考试的高校,须在广东省指定的考点进行,且须于2009年1月1日前向广东省招办提出申请(申报表见附件6),获得同意后方能向社会公布。广东省考点统一安排在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平冈中学、韶关市铁路一中、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惠州市博罗县华侨中学进行,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5。招生院校可自行与所选定考点联系,确定有关事宜后由考点统一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格式见附件7),接受广东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凡在未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考点进行考试的院校,广东省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术科单考成绩。
2、各考点应于2009年1月10日前将在该考点单独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办法报广东省招生办(附件7),由广东省招生办在《广东招生考试》报上向考生公布。
3、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15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按《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08]346号)规定执行。考生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领取《2009年广东省美术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或《2009年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考生报到证》(音乐类考生到星海音乐学院报到时领取统考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省统考。报考术科单考院校的考生可凭单考准考证(附件8)到有关院校或考点参加术科单考。
4、省外艺术单考院校在接受广东省考生艺术术科单考报名时,应向考生索取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并检查考生的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省外艺术院校组织的艺术术科单考必须在2009年1月31日后进行并于3月底前完成。我省将于2009年1月下旬公布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省艺术术科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各高校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gd.edu.cn)了解合格考生情况。
5、组织艺术单考的院校须按规定时间上报本校术科单考合格考生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及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有关报考信息必须于2009年4月15日前严格按照《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1)的要求报送广东省招生办(E-mail:weihj@eeagd.edu.cn),清样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部体艺组,邮编:510631。逾期不报,广东省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术科单考成绩。广东省将根据招生院校的术科考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号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给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
6、未单独组织艺术术科考试的省外高校,艺术术科成绩应采用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并在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时注明,以便广东省招生办在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一并公布,便于考生报考。
7、广东省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即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
8、广东省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当年美术类、音乐类参加统考考生考试成绩情况确定本科专业统考合格线。
三、录取批次安排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除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及参照院校(附件2)外,艺术院校(专业)的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所在学校普通类专业录取批次的美术、音乐类分数线执行。2009年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全部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专科艺术院校(专业)在同批次普通专科院校(专业)录取前进行,各高校应做好招生批次的宣传工作。
四、录取
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进行网上录取,广东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录取委托。艺术类网上录取的步骤和要求为:
1、单考院校(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专业术科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将双上线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录取前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单考院校的合格成绩,省招办将文化分上线,省统考合格且学校单考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3、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文化分、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考生档案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4、以上三种招生类型的院校凭广东省招生办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广东省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广东省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广东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