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0年英语口语考试说明

2009年12月09日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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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英语口语考试考生操作程序

  一、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每天各时段考生进场时间分别为第一时段8:00;第二时段10:00;第三时段13:30;第四时段15:30。考生必须在考前十五分钟进场完毕,并在有关表格上签到;考前十五分钟,禁止考生进入候、备考室及考场。

  二、考生在考务员引导下由候考室进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完成培训后进入到考场,领取草稿纸及消毒纸,按次序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三、调整好耳机的头带,戴上耳机。耳机话筒距嘴最合适的距离是保持在2cm左右,距离不能太近(小于1cm),也不能太远(大于5cm),话筒略低于嘴巴。

  四、考生在英语口语计算机考试系统界面上通过键盘两次输入准考证号,并按回车键(ENTER),经确认照片无误后进入考试系统。考生需准确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

  五、按系统提示测试设备音量。正确进入考试系统后,系统测试界面显示四个按钮,点击“播放原音”按钮,测试能否清晰听到系统原音;这时可调整耳机的音量开关控制音量大小,点击“录音”按钮,朗读系统给出的一段文字,测试录音设备,录音完成后,点击“试听录音”按钮,测试能否清晰听到自己的录音,若录音音量过小;举手请监考老师协助调整。当耳机、麦克风测试正常,及其他设备测试正常后,点击“测试完成” 按钮,退出测试界面,等待考试开始。

  六、考试开始后,考生不能再使用键盘和鼠标,避免死机或退出考试系统。如考试过程中计算机出现死机或不能录音等故障,考生须举手询问,待监考员和系统管理员处理。

  七、考试终了,确认考生答案全部上传至服务器后,系统管理员启动“考试完毕”指令按钮,对考生答案进行打包。监考员回收考生草稿后发出离场指令,考生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

  广西英语口语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二、考生必须在每时段开考前三十分钟进入候考室,在每场次开考前十五分钟按顺序由考务员引导进入备考室、考场,并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每时段开考前十五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候考室。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出场,考试中途不准离开考场。出场后,考生不准在考试场所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考生可携带钢笔或铅笔进入考场,以备必要时便于记录。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学习资料等物品进入考试场所(含候考室、备考室、考场)。

  五、考生入场后,须将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

  六、考生进入考场,领取草稿纸,自觉服从监考员的指挥,不得随意开启和移动计算机等相关设备,只能按指令在键盘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按系统提示进入“等待考试”状态,等待“开始考试”指令的发出。考生擅自关闭计算机、拔掉网线、拔掉电源,造成停机、数据不能传输的,取消考生英语口语考试资格。

  七、考试开始,输入考号后如遇未能进入“等待考试”状态、考试过程中计算机出现死机或不能录音等故障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待监考人员处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做考试以外的动作(如拔弄计算机开关、电源线、耳机线等)。要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

  九、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候考,不准随便进出,不得与已考考生接触,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十、考试终了,确认考生答案全部上传至服务器后,系统管理员启动“考试完毕”指令按钮,对考生答案进行打包。考生等待监考员回收草稿纸,然后由考务员按指定的路线带考生离开考场。

  十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纪律者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该科考试成绩等处理,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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