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批本科B类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2007年08月03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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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粤招办普〔2007〕83号

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校:

    根据部分高校生源缺额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部分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情况见附表。

附件:1、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文科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

   2、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理科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二00七年八月二日

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文科部分院校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调整后分数线 

12622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500 

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理科部分院校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调整后分数线 

12622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442 

12623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