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凭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或退档

2007年05月18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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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5月17日专电(记者 郑天虹) 引入“综合素质评价”是广东今年高考录取一大改革。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高校录取时将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了解学生五方面的表现,以作为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或退档的凭证。
    
    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综合素质评价”将以“电子档案”的形式提供各高校。这个“电子档案”将根据考生所在的中学对其在校表现,记录考生在校期间道德修养、文化素质、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五方面的表现。
    
    其中道德修养主要包括考生高中阶段遵纪守法、考试守纪和参加公益活动的情况;文化素质主要包括学生所得到的总学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分,以及参加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情况等;综合实践主要包括考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研究性学习、实践的情况;身心健康主要包括考生体质健康、体能素质标准测试的结果,以及体育爱好或特长等;艺术素养主要包括考生在艺术方面的爱好或特长等。
    
    据了解,这五方面记录并不是硬性要求每个考生都有记录,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考生有哪项记录就记哪项,不可凭空“捏造”。高校录取时会参阅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情况,具体由各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确定。相关负责人透露,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艺术素养等领域有特殊专长或特别优秀的学生,会受到高校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