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或退档依据
2007年04月18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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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是高中新课程改革之后广东省实施高考新方案的第一年,记者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刚刚出台的《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获悉,2007年广东高考在填报志愿、考试、录取等方面有多项重要变化,包括考生在获知成绩后再填专科志愿、优先投档线改为“一本线60分以上”等。
因为2007年是广东高考将“标准分”改为“原始分”的第一年,家长普遍反映非常担心。对此,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尽管2007年首次这样尝试录取,但对分数线划定和录取并无影响。不同的是,往年以“标准分700分”作优先投档参考的,2007年第一批高校录取继续设置优先投档线: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在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60分(含60分)以上的,优先投档。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
2007年广东高考将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务求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应试环境。比如,首次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而其中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艺术素质等领域中有特殊专长或特别优秀的考生,达到出档线的经核准后高校可优先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指出,跨省招生的本科院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其他招生院校不得安排预留计划。
据介绍,2007年广东高考报考人数达553826人,比2006年增加36186人,增长6.9%。
另外,2007年的广东考生有更多的机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省招生政策和流程作出了适当调整:高考填报志愿将分层次分段进行。即本科层次志愿在高考前填报,专科志愿的填报在本科录取工作完成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