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3月15日起办理“三侨生”证明

2007年03月08日 来源:广东省考试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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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广州市侨办就2007年办理“三侨生”证明书的相关事宜作了说明,提醒市民办证的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至2007年4月30日止。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专升本的考生,请根据2007年招生政策,在升学报名前办理。广州市侨办逢周一至周五全天办理(节假日外),办理的具体时间为上午8∶30~ 11∶30;下午2∶30~5∶00。

  据悉,“三侨生”是指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各类学校的考生。今年 “三侨生”可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市侨办特别提醒,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持探亲护照、外派人员或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出国人员的子女不属“三侨生”范围;此外,证明书必须在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市及受委托的区县级市侨务办公室办理。参加高考的“三侨生”办证时还需提供准考证号码、联系人及电话。办证地点如下:

1.天河、黄埔、番禺、花都、南沙、萝岗区,从化、增城市(含辖区内的省直、市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三侨生”证明书在当地区、县级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

2.越秀、海珠、荔湾、白云区(含辖区内省直、市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三侨生”证明书在广州市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办理,电话:8382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