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7年起将实施新高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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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高考设置选做题
考试科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
本报广州10月17日讯(记者赖红英 实习生李辉 通讯员廖翊华)记者今天从广东省考试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07年起广东将实施新高考方案,考生按文科(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进行分类报考,报文科类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报理科类考生不能兼报文科类。
据介绍,2007年普通高考是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后的高考新方案的第一年,新方案切实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改革精神。与往年相比,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将有四大变化:一是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各科目在试卷形式和考试内容上有所变动。如在语文、数学、化学、生物、地理、思想政治、历史等科目试卷上,会设置“选做题”,由考生选择答题。二是高考计分方式由标准分改为原始分。考生考试成绩将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各考试科目的总分分别按考试科目组的科目考试成绩累加合成。三是普通考生文理分科考试,高校分文理类招生,文理分科划分录取线。高考新方案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3”为必考科目,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X”为选考科目,有生物、地理、物理、化学、历史等。考生按文科或理科分别选择考试科目,录取时分别按文科理科划定录取分数线。
四是高考录取中引入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记入考生电子档案。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高中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取情况,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领域,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核或表现、获奖情况等。高等学校录取时,需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
另外,2007年广东普通高考英语口语成绩的评定将实行等级制,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英语口语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作为外语类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录取参考,英语口语由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录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