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考生07年高考最多可选2门选考科目

2006年10月17日 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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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陈钰凤)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出台《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即2007年高考新方案)后,10月8日,《2007年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方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正式颁发。记者昨日从佛山市教育局获悉,该方案已到达市局,目前正在向各学校转发的过程中。
 
  据悉,《实施办法》明确了高考新方案的实施步骤。考生将按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进行分类报考,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总分由5科原始分合成。

  考生可选1~2门选考科目

  文科:政治、地理不能同时选考

  理科:物理、化学不能同时选考

  与已经公布的高考新方案略有不同的是,《实施办法》首次明确了考生可选考的科目数量。

  《实施办法》指出,文科类考生的必考科目为语文、文科数学、英语、文科基础,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考试科目组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其中选考科目可以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选考1至2门考试科目,但思想政治和地理不能同时选考;另外,外语类专业必须加考英语口语。

  理科类考生的必考科目为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基础,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但物理和化学不能同时选考。

  而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考试科目则为在文科必考科目或理科必考科目的基础上,选考体育术科、美术术科或音乐术科;如果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则还需选考文科类或理科类选考科目。

  首次公布体艺类术科总分

  体音各100分 美术250分

  在《实施办法》里,除了再次重申了新方案中提及到的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英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科满分值全部为150分计算外,首次公布了术科总分,其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总分各为100分,美术术科总分为250分。

  据悉,考生各科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其中,文科类考生、理科类考生考试总分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体育类和艺术类文化部分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术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

  选考体育、艺术类的学生,在录取时,省招办将首先在文化科总分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再在术科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