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新方案出台:文理科不得兼报
2006年10月16日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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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了解到,《2007年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方案实施办法》日前已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正式颁发,市招考办已向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转发了《实施办法》。
据了解,《实施办法》是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根据《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即2007年高考新方案)和广东省的招生实际来制定的,内容分为考生报考和考试科目、高校招生计划、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考试安排和分数形式、填报志愿、录取办法等六部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考生将按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进行分类报考,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总分由5科原始分合成。
考试科目为“备考科目+选考科目”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考生将按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进行分类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报考理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但报考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的考生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文科类考生的必考科目为语文、文科数学、英语、文科基础,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考试科目组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其中选考科目可以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选考1至2门考试科目,但思想政治和地理不能同时选考;另外,外语类专业必须加考英语口语。理科类考生的必考科目为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基础,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但物理和化学不能同时选考。而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考试科目则为在文科必考科目或理科必考科目的基础上,选考体育术科、美术术科或音乐术科;如果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则还需选考文科类或理科类选考科目。
高校按五类专业招生
根据《实施办法》,普通高校的招生计划将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进行招生。其中理科类专业有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科类专业有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填报志愿时,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所报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一致。
录取时,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分别以5科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艺术类则以文化科4科总分(不分文理科)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在录取时,首先在文化科总分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再在术科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
总分由5科原始分合成
《实施办法》规定,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英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科满分值全部为150分,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总分各为100分,美术术科总分为250分。考生各科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其中,文科类考生、理科类考生考试总分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体育类和艺术类文化部分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术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
另外,《实施办法》还公布了考试时间的安排,即:1-3月考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4月考外语口语;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外语;6月8日上午数学(文科/理科),下午文科基础/理科基础;6月9日上午考物理、历史、生物,下午考化学、思想政治、地理。(记者陈广琳)
据了解,《实施办法》是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根据《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即2007年高考新方案)和广东省的招生实际来制定的,内容分为考生报考和考试科目、高校招生计划、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考试安排和分数形式、填报志愿、录取办法等六部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考生将按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进行分类报考,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总分由5科原始分合成。
考试科目为“备考科目+选考科目”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考生将按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进行分类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报考理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但报考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的考生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文科类考生的必考科目为语文、文科数学、英语、文科基础,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考试科目组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其中选考科目可以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选考1至2门考试科目,但思想政治和地理不能同时选考;另外,外语类专业必须加考英语口语。理科类考生的必考科目为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基础,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但物理和化学不能同时选考。而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考试科目则为在文科必考科目或理科必考科目的基础上,选考体育术科、美术术科或音乐术科;如果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则还需选考文科类或理科类选考科目。
高校按五类专业招生
根据《实施办法》,普通高校的招生计划将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进行招生。其中理科类专业有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科类专业有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填报志愿时,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所报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一致。
录取时,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分别以5科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艺术类则以文化科4科总分(不分文理科)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在录取时,首先在文化科总分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再在术科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
总分由5科原始分合成
《实施办法》规定,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英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科满分值全部为150分,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总分各为100分,美术术科总分为250分。考生各科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其中,文科类考生、理科类考生考试总分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体育类和艺术类文化部分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术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
另外,《实施办法》还公布了考试时间的安排,即:1-3月考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4月考外语口语;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外语;6月8日上午数学(文科/理科),下午文科基础/理科基础;6月9日上午考物理、历史、生物,下午考化学、思想政治、地理。(记者陈广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