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7年高考:综合素质评价成录取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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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成为录取依据之一;标准分计分改为原始分计分;“大综合”分成“文/理科基础”……
经过近3年的酝酿,《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正式出炉,从2007年起,广东省将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实施“3+文/理科基础+X”这一新方案。
《新方案》有什么重要变化?这些变化会对考生和教学有什么影响?为此,制定该方案的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考改革研究课题组有关负责人,对新方案进行了权威解读。
标准分计分改为原始分计分
《新方案》中,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将采用卷面原始分呈现,总分则用各科卷面原始分累加。换句话说,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X”组成。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此外,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按4科文化课的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和术科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分别用原始分呈现,文化课总分用4科文化课卷面原始分累加,即每位考生的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组成。
【权威解读】
现行的高中新课程是根据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改革理念进行设置的,不同学生可以选择不同的模块进行修读。为此,《新方案》特地设置了任选考科目,并在同一个选考科目中还可能出现有“选做题”。即在同一题号中,学生必须根据高中阶段个人所选修的模块来选择某一个命题。这意味着考生的考试科目或考试内容可能各不相同。
现行的标准分计分方式的前提,就是所有考生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要完全相同。实施新方案后,标准分计分已难以实施,采用原始分计分方式较适宜。
其次,高校需要对来自不同地区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比较,不同计分方式无法横向比较来自不同省份的考生。绝大多数高校强烈要求全国各地统一高考计分方式,特别是大多数部属高校多年来要求广东改变高考采用标准分的计分方式。 (记者 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