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6年普通高考外语听力考试有关考务要求
2006年04月28日
来源:广东省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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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6年普通高考英语、日语、俄语听力考试有关考务要求》(教考试厅[2006]3号文)的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外语(含英语、日语、英语(2)等外语,下同)听力考试的有关考务规定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入场和提前出场的时间规定
(一)英语、日语听力考试
1、6月8日下午14:30考生开始进入试室。
2、14:45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试室,并开始分发答题卡。
3、14:50开始分发试卷和试听(两者同时进行)。试听时,待出现“试音到此结束”时立即停止播放,不要将磁带倒回开头处,待得到听力考试正式开始信号时继续播放。
4、15:00正式开始听力考试,播放正式考试内容。听力部分结束时,将会有“听力部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播出。听力部分结束后,考生可以开始作答其它部分的试题。
5、16:00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试室。
(二)英语(2)听力考试
1、6月10日上午8:30考生开始进入试室。
2、8:45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试室,并开始分发答题卡。
3、8:50开始分发试卷和试听(两者同时进行),试听时,待出现“试音到此结束”时立即停止播放,不要将磁带倒回开头处,待得到听力考试正式开始信号时继续播放。
4、9:00正式开始听力考试,播放正式考试内容。听力部分结束时,将会有“听力部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播出。听力部分结束后,考生可以开始作答其它部分的试题。
5、10:00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出试室。
英语、日语和英语(2)听力考试必须在该科目考试起始时进行,不得移至后半段时间进行。
二、关于听力设备的测试及保障
6月6日前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一定要做好各考场、各试室听力设备的测试运行工作,组织英语教师、学生代表及技术人员进行试听。各考场要设立考场开放日,统一时间让考生(包括非设立考场中学的考生)进行试听,将听力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各考场要配备听力设备使用和维修的技术人员,确保听力设备正常运行;要确保电力的供应;要配备相应的英语老师;播音室必须有人监听,以便出现间断时能及时调整;播音声源及考场附近不得使用手机、寻呼机,禁止有任何噪音干扰。
三、关于监考员、巡考员的有关规定
听力考试期间,监考员要注意听力设备播放情况并保持考场安静,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在此期间,监考员应尽量减少在试室内走动,巡考员和其它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试室。开考30分钟后,监考员开始持座位表(或点名卡)核对每位考生准考证和本人是否相符,对缺考考生,同时在点名卡上填涂相应考生缺考信息。
四、关于英语、日语、英语(2)听力考试监听工作的规定
各考场要建立监听制度,每个考场必须设立三人以上监听小组,由至少2名具有中学一级水平以上的英语教师和1名播放听力设备的技术人员组成。监听人员负责英语、日语、英语(2)听力考试的试听工作和听力考试全过程的监听工作。监听人员在播音室进行监听,监听内容主要是监听听力考试播放设备、磁带(或光盘)的播放效果和质量,甄别播放效果对考生答题的影响情况,不涉及考试的内容。监听过程如发现听力磁带(或光盘)无声音或不清晰,应及时作出判断并报考场主考处理。听力考试期间,监听人员可启用考场备用卷,对照听力试题进行监听。考试期间,考试试卷按“绝密”级进行管理,不得外泄,监听人员不得答题。听力考试结束后,监听人员按《广东省2006年普通高考外语听力考试监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规定填写,并签名确认。考试期间,听力考试播放室必须安排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听力考试播放过程。
五、关于听力考试期间,不允许做其它部分试题的规定
听力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做其它部分的试题,听力部分结束后(磁带中播出“听力部分到此结束”),考生可以做其它部分的试题,否则按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规定处理。使用无线耳机的考生,听力考试结束后,不得佩戴耳机。
六、关于听力考试进行时偶发事件的处理
听力考试发生偶发事件时,请及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监听人员应及时请示考场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考试中心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2、听力考试进行中途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监听人员或监考员应及时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场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重新放音时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考试中心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短时间内解决不了问题的,应立即进行其它部分考试,并在此期间内积极想办法解决,其它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规定进行听力部分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省考试中心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3、听力考试开始时或进行中,放音设置出故障的,应及时换用备用设置。其他参照本条1、2款处理。
4、听力考试进行中,因自然现象或无法预计的因素干扰造成考试受到影响的参照本条1、2款处理。
对于偶发事件,考场应及时将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记录上报省考试中心。其中有问题的磁带应单独注明、封存,考后送省考试中心复查。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6年普通高考英语、日语、俄语听力考试有关考务要求》(教考试厅[2006]3号文)的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外语(含英语、日语、英语(2)等外语,下同)听力考试的有关考务规定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入场和提前出场的时间规定
(一)英语、日语听力考试
1、6月8日下午14:30考生开始进入试室。
2、14:45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试室,并开始分发答题卡。
3、14:50开始分发试卷和试听(两者同时进行)。试听时,待出现“试音到此结束”时立即停止播放,不要将磁带倒回开头处,待得到听力考试正式开始信号时继续播放。
4、15:00正式开始听力考试,播放正式考试内容。听力部分结束时,将会有“听力部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播出。听力部分结束后,考生可以开始作答其它部分的试题。
5、16:00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试室。
(二)英语(2)听力考试
1、6月10日上午8:30考生开始进入试室。
2、8:45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试室,并开始分发答题卡。
3、8:50开始分发试卷和试听(两者同时进行),试听时,待出现“试音到此结束”时立即停止播放,不要将磁带倒回开头处,待得到听力考试正式开始信号时继续播放。
4、9:00正式开始听力考试,播放正式考试内容。听力部分结束时,将会有“听力部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播出。听力部分结束后,考生可以开始作答其它部分的试题。
5、10:00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出试室。
英语、日语和英语(2)听力考试必须在该科目考试起始时进行,不得移至后半段时间进行。
二、关于听力设备的测试及保障
6月6日前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一定要做好各考场、各试室听力设备的测试运行工作,组织英语教师、学生代表及技术人员进行试听。各考场要设立考场开放日,统一时间让考生(包括非设立考场中学的考生)进行试听,将听力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各考场要配备听力设备使用和维修的技术人员,确保听力设备正常运行;要确保电力的供应;要配备相应的英语老师;播音室必须有人监听,以便出现间断时能及时调整;播音声源及考场附近不得使用手机、寻呼机,禁止有任何噪音干扰。
三、关于监考员、巡考员的有关规定
听力考试期间,监考员要注意听力设备播放情况并保持考场安静,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在此期间,监考员应尽量减少在试室内走动,巡考员和其它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试室。开考30分钟后,监考员开始持座位表(或点名卡)核对每位考生准考证和本人是否相符,对缺考考生,同时在点名卡上填涂相应考生缺考信息。
四、关于英语、日语、英语(2)听力考试监听工作的规定
各考场要建立监听制度,每个考场必须设立三人以上监听小组,由至少2名具有中学一级水平以上的英语教师和1名播放听力设备的技术人员组成。监听人员负责英语、日语、英语(2)听力考试的试听工作和听力考试全过程的监听工作。监听人员在播音室进行监听,监听内容主要是监听听力考试播放设备、磁带(或光盘)的播放效果和质量,甄别播放效果对考生答题的影响情况,不涉及考试的内容。监听过程如发现听力磁带(或光盘)无声音或不清晰,应及时作出判断并报考场主考处理。听力考试期间,监听人员可启用考场备用卷,对照听力试题进行监听。考试期间,考试试卷按“绝密”级进行管理,不得外泄,监听人员不得答题。听力考试结束后,监听人员按《广东省2006年普通高考外语听力考试监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规定填写,并签名确认。考试期间,听力考试播放室必须安排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听力考试播放过程。
五、关于听力考试期间,不允许做其它部分试题的规定
听力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做其它部分的试题,听力部分结束后(磁带中播出“听力部分到此结束”),考生可以做其它部分的试题,否则按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规定处理。使用无线耳机的考生,听力考试结束后,不得佩戴耳机。
六、关于听力考试进行时偶发事件的处理
听力考试发生偶发事件时,请及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监听人员应及时请示考场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考试中心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2、听力考试进行中途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监听人员或监考员应及时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场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重新放音时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考试中心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短时间内解决不了问题的,应立即进行其它部分考试,并在此期间内积极想办法解决,其它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规定进行听力部分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省考试中心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3、听力考试开始时或进行中,放音设置出故障的,应及时换用备用设置。其他参照本条1、2款处理。
4、听力考试进行中,因自然现象或无法预计的因素干扰造成考试受到影响的参照本条1、2款处理。
对于偶发事件,考场应及时将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记录上报省考试中心。其中有问题的磁带应单独注明、封存,考后送省考试中心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