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卡”子女可算本地生 按规定可降分被录取
2005年06月02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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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俗称绿卡)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的人员,其子女入读小学、中学可以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昨日(6月1日),记者从广东省人事厅获悉,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的、有固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人员,其子女在居住地学校初中毕业,可参加当地的中考,就读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境内人员子女,在我省就读高中阶段全程并毕业,可在居住地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据悉,“广东居住证”(简称居住证)为符合要求的人才开绿灯,居住证除了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他功能与本地身份证相同,可以为外来人才提供出入境、保险等方便。目前,广东已有300多名高级人才领到了该证。
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持有居住证人员子女入读托儿所、幼儿园与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的、有固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人员,其子女入读小学、初中学校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其子女在居住地学校初中毕业,可参加当地的中考,就读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持有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的境内人员子女,在我省就读高中阶段全程并毕业,可在居住地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人员或者获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持居留国护照的留学人员的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内,参加我省基础教育升学考试的,可以按照“四种考生”的有关规定降低录取分数线。参加国家港澳台华侨学生联合招生的,按国家有关联招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