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来人员子女可就地高考

2005年03月16日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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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教育厅今天下发《关于持〈广东省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的境内人员子女,在广东省就读高中阶段全程并毕业,可在居住地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该《通知》还规定,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人员子女入读托儿所、幼儿园与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对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的、有固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人员,其子女入读小学、初中学校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对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的、有固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人员,其子女在居住地学校初中毕业,可参加当地的中考,就读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