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2007年高考报名考生须知
2006年12月18日
来源:厦门市湖里区高招办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18日至22日。
二、报名地点
高考报名按省招办规定以考区为单位,各区招考中心(高招办)负责辖区各中学应届生的报名以及户口在本区的往届生、社会考生和外地应届生的报名工作。各区报名点设置和联系电话如下:
思明区招考中心:厦禾路137号六楼,电话2684505、2684506;
湖里区高招办:湖里区荣华大厦天马阁1B(湖里区政府对面),电话6027773;
海沧区招考中心: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办事大厅,电话6053660;
集美区高招办:集美区杏林纺织路18号集美成人教育中心,电话6079158;
同安区招考中心:同安区大同街道南门内75号同安教育局,电话7022793;
翔安区招考中心:翔安区新店镇新店中学内,电话7889768。
三、报名对象与报名条件
报名对象为拟参加2007年普通高考和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
报名条件严格执行省招委会的规定,即:报考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法规,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遵守福建省高考报考简章、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高招办和省招生监察部门颁布实施的其它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在校生和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高职单招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和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应本人亲自前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原件和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名的考生须缴交同等学力证明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考生还应携带2B铅笔和橡皮擦,在填涂报名信息卡后现场采集报名基本信息和相片信息,当场核对打印的报名表上本人所有信息,签字确认,签定诚信承诺书。打印的考生报名表还应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政审结论并盖章,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报名表和本人档案材料。
户口在本市但学籍不在本省的考生,允许考生先在户口所在区招考中心(高招办)报名,各区招考中心(高招办)将按要求做好这部分考生的登记工作。这部分考生的情况另外上报审核。
应届生由学校组织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后向区招考中心(高招办)集体报名。学校应有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做好查验、收缴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收缴报名费和代办费、协助组织照相、组织核对报名信息、汇总应届生档案材料等工作。
报考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的应届考生应持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单独前往学校所在区招考中心(高招办)报名,以便提前汇总上报。岛外的区可视具体情况让这些考生在中学参加集体报名,但应保证数据按时上报。
音乐、美术考生如在外地学习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回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高职单招的应届考生,如以学校集体报名,则参照普通高考报名的办法,学校还应为每个考生出具应届毕业证明(在证明上注明考生学籍号),统一交区招考中心(高招办);如不以集体报名,考生个人应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和户口本、身份证等到户口所在的区招考中心(高招办)直接报名。往届毕业生持户口本、身份证、中职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区招考中心(高招办)报名。
五、报考科类设置和考试科目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设文史类、文科音乐类、文科美术类、文科体育类、理工类、理科音乐类、理科美术类、理科体育类共八个类别。所有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四门,所有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四门,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选择。
报考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不得兼报音乐、美术、体育志愿;报考音乐类(文、理科)、美术类(文、理科)、体育类(文、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所选择的相应科类的文史或理工志愿。
报考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考试。
高职单招报考类别仍分十三类,即商贸类、财经类、政法类、师范教育类、文秘类、工艺美术类、旅游类、机械类、计算机类、电子电气类、建筑类、农学
类和医学类。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单独命题,考试科目实行“3+1”,即语文、数学、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知识(按所选择的报考类别分13类)。
六、报名收费
高考报名费按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规定每生收取105元;考生体检代办费按厦价[1998]费字122号文件规定每生收取40元。
考生报考资料代办费按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高招办下达的有关通知和考生自愿征订情况收取。
高考考生资料主要有:①《2007年福建招生资讯(考生手册)》,每本10元;②《2007年福建招生资讯(计划本)》,文科每本10元,理科每本15元,高职单招每本2元,音美体合订本每本5元;③《2007年普通高考试题与标准答案》合订本每本2元。
七、其他要求与说明
1.考生要对本人填涂的报名表卡及其他有关表卡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此,要求考生要认真填涂报名信息,报名表打印后,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类、语种、地址、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信息核对无误,考生签名确认。考生所在单位应填写政审结论并加盖公章。
2.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报名信息卡上“是否参加全省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均应填涂“是”。
3、考生报名卡(二)上印有“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要认真阅读后亲笔签名。
4.考生应按照区高招办的规定时间上交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的高中毕业档案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高考体检、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18日至22日。
二、报名地点
高考报名按省招办规定以考区为单位,各区招考中心(高招办)负责辖区各中学应届生的报名以及户口在本区的往届生、社会考生和外地应届生的报名工作。各区报名点设置和联系电话如下:
思明区招考中心:厦禾路137号六楼,电话2684505、2684506;
湖里区高招办:湖里区荣华大厦天马阁1B(湖里区政府对面),电话6027773;
海沧区招考中心: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办事大厅,电话6053660;
集美区高招办:集美区杏林纺织路18号集美成人教育中心,电话6079158;
同安区招考中心:同安区大同街道南门内75号同安教育局,电话7022793;
翔安区招考中心:翔安区新店镇新店中学内,电话7889768。
三、报名对象与报名条件
报名对象为拟参加2007年普通高考和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
报名条件严格执行省招委会的规定,即:报考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法规,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遵守福建省高考报考简章、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高招办和省招生监察部门颁布实施的其它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在校生和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高职单招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和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应本人亲自前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原件和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名的考生须缴交同等学力证明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考生还应携带2B铅笔和橡皮擦,在填涂报名信息卡后现场采集报名基本信息和相片信息,当场核对打印的报名表上本人所有信息,签字确认,签定诚信承诺书。打印的考生报名表还应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政审结论并盖章,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报名表和本人档案材料。
户口在本市但学籍不在本省的考生,允许考生先在户口所在区招考中心(高招办)报名,各区招考中心(高招办)将按要求做好这部分考生的登记工作。这部分考生的情况另外上报审核。
应届生由学校组织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后向区招考中心(高招办)集体报名。学校应有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做好查验、收缴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收缴报名费和代办费、协助组织照相、组织核对报名信息、汇总应届生档案材料等工作。
报考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的应届考生应持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单独前往学校所在区招考中心(高招办)报名,以便提前汇总上报。岛外的区可视具体情况让这些考生在中学参加集体报名,但应保证数据按时上报。
音乐、美术考生如在外地学习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回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高职单招的应届考生,如以学校集体报名,则参照普通高考报名的办法,学校还应为每个考生出具应届毕业证明(在证明上注明考生学籍号),统一交区招考中心(高招办);如不以集体报名,考生个人应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和户口本、身份证等到户口所在的区招考中心(高招办)直接报名。往届毕业生持户口本、身份证、中职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区招考中心(高招办)报名。
五、报考科类设置和考试科目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设文史类、文科音乐类、文科美术类、文科体育类、理工类、理科音乐类、理科美术类、理科体育类共八个类别。所有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四门,所有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四门,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选择。
报考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不得兼报音乐、美术、体育志愿;报考音乐类(文、理科)、美术类(文、理科)、体育类(文、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所选择的相应科类的文史或理工志愿。
报考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考试。
高职单招报考类别仍分十三类,即商贸类、财经类、政法类、师范教育类、文秘类、工艺美术类、旅游类、机械类、计算机类、电子电气类、建筑类、农学
类和医学类。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单独命题,考试科目实行“3+1”,即语文、数学、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知识(按所选择的报考类别分13类)。
六、报名收费
高考报名费按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规定每生收取105元;考生体检代办费按厦价[1998]费字122号文件规定每生收取40元。
考生报考资料代办费按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高招办下达的有关通知和考生自愿征订情况收取。
高考考生资料主要有:①《2007年福建招生资讯(考生手册)》,每本10元;②《2007年福建招生资讯(计划本)》,文科每本10元,理科每本15元,高职单招每本2元,音美体合订本每本5元;③《2007年普通高考试题与标准答案》合订本每本2元。
七、其他要求与说明
1.考生要对本人填涂的报名表卡及其他有关表卡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此,要求考生要认真填涂报名信息,报名表打印后,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类、语种、地址、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信息核对无误,考生签名确认。考生所在单位应填写政审结论并加盖公章。
2.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报名信息卡上“是否参加全省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均应填涂“是”。
3、考生报名卡(二)上印有“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要认真阅读后亲笔签名。
4.考生应按照区高招办的规定时间上交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的高中毕业档案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高考体检、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