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中新课程选修I课程确定

2006年12月13日 来源:福建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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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11日出台《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I课程开设指导意见》,这是我省实施的新一轮高中课程改革中的一大亮点。《指导意见》对语文、英语、数学、思想政治等14门学科的选修内容及学分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学校必须开设的模块和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的模块。

    《意见》要求,各学校应在学生完成144个毕业学分的基础上,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不同潜能和发展需求,在选修I中选修更多的模块,实现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据了解,选修I课程包含选修I(A)和选修I(B)两部分,选修I(A)是现阶段所有学校必须开设的模块;选修I(B)是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的模块。

    按照自由选择的原则,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选修学科,它们可以是诗歌与散文,也可以是化学与生活、简易机器人操作、服装及其设计,甚至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家政与生活技术科目也被正儿八经搬进了高中学生的选修课程中。例如,在技术领域的“通用技术”科目中,电子控制技术、现代农业技术、家政与生活技术、汽车驾驶与保养等都被列入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的模块。省教育厅明确提出,学校要将电子控制技术、家政与生活技术列为优先开设模块,而农村学校应开设现代农业技术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