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07年艺术类考生统考合格方可报考省外院校

2006年12月01日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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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晚报讯(记者 汤淌)从明年起,艺术类考生要报考省外院校,如果省内设置统考科目的,考生须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省外院校的专业课加考,否则将不予投档、录取。
 
    记者28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考生招考的相关规定已草拟完毕,相关招生文件正在各省市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去年相关规定作了部分调整。 
    
    按规定,全国各省(市)对艺术类考生的美术专业课必须进行统考,有条件的省份还须对音乐类专业课进行统考。据悉,福建省对艺术类考生专业进行统考已于前几年提前实施。
    
    此外,教育部还规定,除批准的31所艺术类院校外,其他艺术类院校或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有望进行分省下达招生计划。各院校可以预留部分计划作为招生过 程中的调剂计划。其他院校跨省(市)进行专业课考试必须经教育部批准,高职专科院校将一律不得跨省(市)设专业课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