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示各级各类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2006年08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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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8月25日电(汤淌)8月24日,福建省教育厅将今年5月份清理后予以保留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及文件依据按学校类别公布,主要有城市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五大类收费标准。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每生每学期的收费标准为:小学杂费100-140元;小学住宿费50-130元;初中杂费140-180元;初中住宿费65-400元。小学借读费为每生每年325-800元(部分设区市根据实际经当在政府批准借读费可上浮20%),初中借读费为每生每年650-1300元,中考考试报名费为每生每科10元。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每生每年收费标准为:小学学费1000——4000元,住宿费150——650;初中学费1500——6000元,初中住宿费500-720元,中考考试报名费每生每科10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为:小学住宿费15-170元;初中住宿费52-560元,初中升学考试报名费每生每科10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每生每年收费标准为小学学费770-4000元,小学住宿费110—600元;初中学费970-4800元,初中住宿费300-600元。中考考试报名费每生每科10元。    

    高中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每生每学期的收费标准为:学费一级达标校950-1500元,二级达标校900元,三级达标校800元;城区未定级学校700-720元,县(市)城关未定级校550-650元,三类县(市)农村未定级校400元,一类县农村未定级学校250-400元。择校费一级达标校18000元(三年一次性),二级达标校12000元(三年一次性),三级达标校9000元(三年一次性);住宿费收费标准120-360(元/学期)。会考费10元/生、科,高考报名考务费105元/生、学期。    

    民办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学费1200—10000元,住宿费300—1000元。会考考务费每生每科10元,高考报名考务费每生每学期105元。    

    中等职业教育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普通中专每生每年学费2000-4800元,普通中专住宿费每生每年500-1180元,普通中专学分重修费50-80元。职业中专每生每年学费1200-1500元,住宿费300-600元;成人中专普通班学费每人每年1500-1800元;成人中专业余班学费每人每年680元,中职会考费每生每科10元。此外,还公布了职业教育按次收费项目:职业技能鉴定费初级B类156元/人,职业技能鉴定费中级B类212元/人、职业技能鉴定费高级B类272元/人,理论、技能培训初级B类84元/人,理论、技能培训中级B类118元/人,理论、技能培训高级B类168元/人等。    

    中等职业教育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为职业中专每生每年学费1800-4400,职业中专住宿费每生每年500——600元,中职会考费每生每科10元。    

    高等教育公办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本科每生每学年的学费:一般专业1800-5460元;艺术类专业6000-9360元;医学类4000-6760元,高职班学费4000-6000元。        

    高等教育民办学校每生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一般专业12000-18000元;高职5000-11000元,艺术、音乐专科、本科生12000-24000元,与美国库克大学合办专业的25000元,专升本教育150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年:普通800元,学生公寓6人间880-1300元,单间(冷暖)3200-3700元,学生公寓4人间1200-1800元,培训费(演艺学院一年以上)12000元。    

    除此之外,福建省教育厅还公布了公办高校的成人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外国来华自费留学学生学费等20余项收费标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