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06年高招高职(专科)九月补充录取
2006年07月13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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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补充录取工作将于9月23日至27日进行。补录志愿设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二个批次,考生必须本人认真填涂志愿卡相关栏目。补充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仍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昨日,省招委会就今年高职(专科)补充录取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说,对今年因新生报到流失而造成高职(专科)和高职单招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高等学校,允许其提出补录申请,经批准后,由省高招办于9月中下旬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及名额,并于9月23日至27日组织有关高校再次进行补充录取。
根据通知,有关高校申请补录的招生计划必须经省教育厅核准后,于9月16日前送达省高招办,由省高招办于9月18日前汇总并向社会公布补录学校及分专业计划,考生可通过福建招考在线(www.fjzs.com.cn)查询。填报志愿对象为本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过程未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具备补录资格)。
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于9月19日至20日17时30分前凭本人《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含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办理补录志愿填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志愿信息数据经各设区市高招办汇总后于9月21日17时前上报省高招办。
通知说,对今年因新生报到流失而造成高职(专科)和高职单招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高等学校,允许其提出补录申请,经批准后,由省高招办于9月中下旬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及名额,并于9月23日至27日组织有关高校再次进行补充录取。
根据通知,有关高校申请补录的招生计划必须经省教育厅核准后,于9月16日前送达省高招办,由省高招办于9月18日前汇总并向社会公布补录学校及分专业计划,考生可通过福建招考在线(www.fjzs.com.cn)查询。填报志愿对象为本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过程未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具备补录资格)。
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于9月19日至20日17时30分前凭本人《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含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办理补录志愿填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志愿信息数据经各设区市高招办汇总后于9月21日17时前上报省高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