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职单招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

2006年06月14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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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招办下发的《关于2006年高职单招考生填报志愿的说明》,高职单招录取时不进行志愿调剂,完全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录取期间省高招办将公布院校缺额情况,征求考生志愿,愿意补报志愿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www.fjzs.com.cn)补报志愿,届时不再通知。 

    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30日。考生按13类组织报名考试,录取也按13类组织录取。高职单招填报志愿使用《2006年高职单招计划本》中公布的本、专科计划,各类别之间不得跨报。

    高职单招考生填报志愿使用《志愿卡(三)》,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志愿卡(三)》的“专科提前批”栏目,可填报同一类别的一个第一志愿、五个参考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四个同类专业,还可表态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而专科志愿则填报在《志愿卡(三)》的“高职高专批”栏目,可填报同一类别的一个第一志愿、八个参考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四个同类专业,也可表态是否服从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