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招高职高专批公开征求志愿

2005年08月15日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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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2005年各批次招生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目前尚有部分高职高专批院校的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以及“高职单招”类招生计划。昨天,省高招办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志愿。全省填报志愿时间统一定于8月13日开始,8月15日下午18时前结束,逾期不再办理填报手续。 

  根据研究决定,此次填报志愿征求对象为今年文史类与理工类成绩在省定高职高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报考公办院校的成绩须在高职高专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音乐和美术类文化考试成绩在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包括公、民办院校)、“高职单招”成绩在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包括公、民办院校)且目前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即填报志愿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文史类:高考总分在325分(含325分)以上,(填报公办院校必须要355分以上)。理工类:高考总分在198分(含198分)以上,(填报公办院校必须要228分以上)。美术类:文考成绩在160分、专业成绩185分以上。音乐类:文考成绩在160分、专业成绩60分以上。“高职单招”类考生高考成绩在240分以上。符合以上填报条件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再次填报志愿。 

  据介绍,凡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高招办办理填报志愿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每位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二所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四个专业志愿),同时可填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和院校间调剂。 

  具体安排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人数及其他有关事宜,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此外,考生可向各县(市、区)招生办咨询,亦可登录省高招办网站(www.fjzs.com.cn)查询。各县(市、区)高招办应按有关要求及时认真负责地做好具体的志愿信息采集工作,并将志愿数据上报设区市高招办(考试中心),由各设区市高招办(考试中心)在8月15日21时前汇总上报省高招办。 

  据透露,此次大量缺口,能安排招生计划的院校绝大部分是民办,而公办院校包括电大的只有少数。另据了解,今年我省高招录取共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少数民族和老区预科班、专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批7个批次,已有6个批次招生录取结束。本批次高职高专批由于再次向社会征求高考志愿,招生录取预计将比原定的15日推迟一两天。高职高专批录取结束后,我省高招录取工作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