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助学

2008年06月12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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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助学单位是以民办大学为主体,它是自学考试教育形式的特点之一,其办学形式多种多样,适应自学考生学习的需求,有全日制脱产班、业余班、周末班、串讲班,甚至还有个别课程的讲座。

  这些助学单位按照自学考试的专业开考计划安排教学,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参加全国和本省统一的自学考试,考生通过全部考试获取国家承认的自学考试相应的学历文凭。

  助学单位本身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