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08年高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更加严格
2007年12月12日
来源:重庆招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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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户主页)原件,并按区招办统一规定的格式提供复印件,其复印件进入考生档案。若无身份证,必须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继续严格执行《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员、户籍、学籍审查规定》;实行资格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的高考移民或照顾资格者,一律取消报名或照顾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对为考生办理虚假档案,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日前,重庆市招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有三类人员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