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06年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深化

2006年07月07日 来源:重庆招考网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重庆市招办认真严格按照“阳光招生”规定的“六公开”和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六不准”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招生纪律;加强录取期间的信访工作;录取继续实行高分(绝对分为理科620分,文科600分)“二视一”的投档方式,争取更多的高分考生上重点大学;录取期间开通考生网上查徇录取轨迹系统;录取期间针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有缺额的院校适时二次征集志愿,保证更多的考生上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