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参加体能测试(军检)面试的对象及条件
2006年05月30日
来源:重庆招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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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体能测试(军检)、面试考生对象的确定:
2006年高考成绩发放后,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重庆警官职业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招收的法学专业应用技术本科(公安法制方向)和重庆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市招委确定的体能测试和面试分数线者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市招委确定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军检、面试分数线者,方可参加军检、面试。
二、参加体能测试(军检)、面试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1.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
2.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60公斤左右,身材匀称,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50公斤左右,身材匀称。
3.理科类专业,考生的裸眼视力应在4.9(相当于原国际标准0.8)以上;文科类专业,考生的裸眼视力应在4.8(相当于原国际标准0.6)以上。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联合招收的法学专业应用技术本科(公安法制方向)的考生和报考重庆市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裸眼视力应在4.8(相当于原国际标准0.6)以上。无色盲、色弱。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疤麻、对眼、斜眼、斜肩、斜颈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纹身、少年白头、驼背,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5、无各种疾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6、普通高考体检时,身体检查达不到以上标准的考生(包括检后做眼科手术的考生),不能报考公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