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2015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5年01月27日 来源:四川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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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多渠道选拔各类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和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者,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我校学习。

一、招生对象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根据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招生计划:25名(最终执行数依生源情况确定)

(二)招生专业(文理不限):

招生专业 语种要求 备注
翻译 英语  
英语  
商务英语  
俄语 俄语、英语  
日语 日语、英语  
法语 法语、英语  
德语 德语、英语  
西班牙语 西班牙语、英语  
意大利语 意大利语、英语  
葡萄牙语 葡萄牙语、英语  
阿拉伯语 阿拉伯语、英语 限男生
朝鲜语 朝鲜语、英语  
越南语 越南语、英语  

三、考试及录取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5年2月28日前,经所在学校推荐报考我校的学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网(http://zsb.sisu.edu.cn)下载并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2015年保送生推荐表》,由学校签署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所在中学统一通过EMS寄至我办(我校不接受考生个人报名)。逾期或者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以信件到达时间为准)。

除推荐表外,还需附 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提示: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二) 考试时间 :2015年3月13日下午14点

考试科目:语文、外语(中学所学语种)

考试形式:网络在线测试

(三)录取程序

1.我校根据考生的笔试和口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口试成绩占50%,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参考平时成绩,综合评价,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预录取学生所在中学。

2. 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招生规定执行,考生须参加当地高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如发现体检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预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省级招办审核、备案,并由省级招办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通过审核,我校收到省级招办录取新生名册后,再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 管理

1.四川外国语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考生所在中学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组织报名工作,学校及学生本人提供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保送生资格和中学的推荐资格。

3.监督电话:023-65385224

五、联系方式

招办网址:http://zsb.sisu.edu.cn

联系电话:023-65385206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31

六、附则

本简章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如教育部发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

附件一:四川外国语大学2015年保送生推荐表.doc

附件二:2014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 (16所)

四川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太原外国语学校

南昌外国语学校

济南外国语学校

郑州外国语学校

南京外国语学校

武汉外国语学校

天津外国语学校

长春外国语学校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

杭州外国语学校

厦门外国语学校

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成都外国语学校